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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辽宁省委以书面形式 表彰青少年抗洪抢险先进集体和个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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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0-17
第4版()
专栏:

共青团辽宁省委以书面形式
表彰青少年抗洪抢险先进集体和个人
据新华社沈阳10月16日电 (记者李新彦)最近,共青团辽宁省委以书面形式表彰了青少年抗洪抢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授予于洪光、张喜才、杨玉明三人“抗洪抢险、英勇献身的模范共青团员”称号;授予曲国庆、王玉开、王德才三人“抗洪抢险、英勇献身的优秀青年”称号;授予海城市温香乡前坎村青年抗洪队等十一个单位“英勇抗洪抢险的新长征突击队”称号;授予新民县团委书记王帅英等十二人为“英勇抗洪抢险的新长征突击手”称号。另外,表彰了九十个青少年抗洪救灾先进集体和三百六十四名青少年抗洪救灾先进个人,并向他们颁发了奖旗、奖状、证书和奖品。
今年入夏以来,辽宁省先后遭到洪水、台风、冰雹的袭击,使生产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蒙受了多年未有的重大损失。在长达两个多月的汛期中,坚守在辽河、浑河、太子河及其他大小河流防洪堤坝上的近百万团员、青年,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团组织的领导下,以村为单位,组成了几千个青年抗洪抢险突击队。他们顽强拚搏,无私无畏,有的甚至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在抗洪抢险中“把生的希望让给他人,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的模范共青团员于洪光就是其中的一个。8月18日,当洪水猛涨,柴河水库被迫泄洪时,铁岭自来水公司工人侯杰被洪水围在河中央沙包上。眼看洪水越来越猛,很快就要把沙包冲毁。在这千钧一发的危急时刻,陆平机器厂十九岁的青年工人于洪光听到呼救声,立即赶到河岸。他从别人手里借过一个充气的胶轮车内胎,纵身跳入激流,向沙包游去。接近被困人后,他毫不犹豫地把内胎让给了侯杰,自己空着手护着被救人向河岸游来。在离岸不到三米的地方,体重不足百斤的于洪光已经精疲力尽。突然,一个大浪拍来,于洪光被洪水卷入河底,英勇献身,被救者侯杰安全脱险。
在抗洪斗争中,广大团员青年在如何对待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问题上,表现出了很高的思想觉悟。有的青年为了保护群众住房,开着自家的链轨拖拉机堵截洪水;有的青年摆渡抢救数千人,分文不取;有的青年置个人生死于度外,潜入七米深水,排除杂物,关上闸门,阻截了洪水,却连姓名都不留;还有的青年在洪水到来时,不顾自家养的大批鸡被淹,先到集体鸡场抢救鸡群。这一切,都反映了当代青年的美好品德与忘我风格。海城市温香乡前坎村青年抗洪抢险突击队共有二十名队员,其中有四名团员,十六名青年。他们坚守太子河大坝四十多个昼夜,把村里八台电机转移到几里外的安全地带,还冒着生命危险堵住了正在开裂的水坝闸门。他们中有八家房倒屋塌,但却没一人回家;有的人受伤了,仍然不下火线。他们奋勇抢险、舍己为人的精神和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受到党、团组织和乡亲们的好评。9月4日,在太子河大坝上,十六名青年突击队员带着满身泥水和累累伤痕在团旗下庄严地宣誓入团。
辽宁省广大青少年在各级团组织的带领下,迅速开展了以“知我辽宁灾情,表我青年深情,唤起爱国热情”为宗旨的为灾区人民送温暖活动。
共青团辽宁省委号召全省广大青少年向抗洪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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