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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零售商业网要合理设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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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0-18
第5版()
专栏:

城市零售商业网要合理设置
万典武 蒋惠英
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第三产业的兴起,城市商业服务网点的合理设置问题日益重要。近几年来,我国零售商业网点有了较大的发展。到1984年底,全国城市零售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网点为二百九十一万个,从业人员一千零七十四万人,分别比1983年增长73.5%和20.9%。但是,总的说我国城市零售商业网点仍然存在着数量不足、设施简陋、布局不合理、行业不配套等问题。近两年,有些地区虽然重视商业网的建设,但又出现了盲目兴建“一条街”等新问题。有的城市耗费巨资建成庞大的食品街,生意并不兴旺。还有一些城市已经或正在建设农民进城经商一条街、修补一条街、日用杂品一条街、服装裁制一条街、干鲜果品一条街等等。有些“一条街”行业过于单一,顾客买几样东西要跑几条街,很不方便。有人抱怨说:“修只鞋也要跑到修补一条街,既搭工夫又挨挤,花的车钱比修鞋钱还多”。
一方面喊商业网不足,一方面又出现新修的商业街生意不兴隆,这里有个设置合理不合理的问题。那么,按照什么原则设置城市商业网才比较经济合理呢?
一、要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社会主义商业以满足人民需要为目的。随着四化建设步伐的加快,人们的时间观念越来越强,他们希望能较快较近地买到所需的商品和获得劳务,以便有更多的时间从事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和休息。零售商业网的最大特点是直接为广大消费者服务,顾客一般只有到了商店、饮食店和服务网点,才能享受服务,得到某种生活需要的满足。有的城市的“饮食一条街”、“修理一条街”之所以弄得事与愿违,就是只看到集中起来宏伟壮观的一面,而没有认识到这些行业的服务性特点。饮食一般是“现蒸热卖”,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大体是同时进行,顾客要亲自到店才能享用名点小吃和美味佳肴。只有在交通枢纽、商业繁华区或娱乐中心附近形成了巨大的客流量,才能实行饮食业的一定集中。修理鞋帽、家庭用品等一般要带原物,过于集中显然也是很不方便的。因此,一定要从广大群众生活的实际利益和各行业的特点出发,办实事,不能图虚名,摆花架子。
二、结构和布局要合理
人们的生活需要是多方面的、综合的。有的是开门离不了的柴米油盐,有的是一年只购买几次或几年才购买一次的日用工业品和耐用消费品,前者宜于分散就近为顾客服务,后者可以适当集中,形成具有吸引力的商业繁华区,便于挑选比较。要把城市零售商业网点分级划片,使其配套成群,以群式集中为主,零星分散为辅,形成结构协调、布局合理的商业网体系。所谓结构协调,主要指的是行业结构、规模结构和经济结构要得当,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一般说来,行业结构要根据不同城市、不同时期的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来考虑。规模结构既要适应人们的生活需要,又要考虑企业的经济效益。经济结构主要是考虑国营、集体、个体三者的合理安排,多种经济形式协调发展,以搞活市场,方便人民生活。所谓布局合理,主要指的是地区分布要平衡合理。这里要考虑三个因素:一是各地区常住人口的多少;二是流动人口数量和活动范围;三是购买力水平和消费特点。商业网的结构和布局比较合理,才有利于充分发挥现有商业物质技术基础的作用,提高商业劳动效率,方便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满足劳务需求,减少城市人口流动的范围和次数,减轻城市公共交通的负担。
三、要使企业有合理的盈利
商业服务业是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企业,不是福利事业。必须克服过去那种“只讲服务,不计盈亏”的思想。浴池等行业长期赔钱,不断萎缩,反而给要洗澡的人造成困难。不能继续好心办蠢事。有的城市,领导人出于关心群众生活,指示在某个地段孤零零地开个百货店,结果生意清淡,长期赔钱,难以为继。应当要求商业、服务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加强经济核算,讲求经济效益,在为生产和为人民生活服务中的劳动消耗得到补偿,并通过这种服务得到合理的盈利,增加企业积累,以提高自我发展的能力。有盈利,是办好企业的条件,是调动职工积极性的动力,也是充分发挥现有网点作用的保证。因此,既要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要求来规划设置商业网,又要按照讲求经济效益的原则来考虑网点的数量、规模和专业化程度。
四、按照城市规模和特点,分级设置商业群
京、津、沪等特大城市的商业群一般可分四级设置:即在全市性繁华地区,组织一个或几个一级商业群,如北京的王府井、前门、西单等,上海的南京路、淮海路等;在区域性繁华地区,组织若干个二级商业群,如北京的东四、西四、地安门等;在居民小区中心,组织许多商业群,如北京的三里河、团结湖、劲松等;在居民宿舍附近和街头巷尾,设置若干个零星分散的小网点,为四级商业群。大、中型城市的商业群一般可分三级设置:即一个或二个全市性商业性中心,几个区域性商业中心和若干个居民区小商业中心。小城市的商业群一般可分两级设置:即一个全市性商业中心和若干个居民区小商业中心。
一级商业群(或称广域商业群)是全市性商业中心,服务对象是外地流动人口和全市居民,一般以全市著名的大型综合性商店为核心,由几十家甚至几百家专业商店和一些综合商店组成。经营特点是“高、大、名、全、专”,经营商品高中低档都有,以高中档为主;大中小商店都有,以大中型为主;国营、集体、个体多种经济形式并存,以国营和集体商业为主;行业齐全,以经营穿用商品为主;名店多、专业店多、豪华商店多。一级商业群反映一个城市的经济、文化、生活的面貌,是全市甚至全国商业的窗口,必须商店林立,设施先进,特色突出,服务优良。
二级商业群(或称地区商业群)是区域性商业中心,主要任务是满足本地区居民和一部分流动人口多种多样的需要,对一级商业群有分流作用。它一般以较大规模的百货商店和副食品商店为核心,由十几家甚至几十家专业商店和一些综合商店组成。其特点是全民或集体所有制的中型店比较多,行业比较全,经营商品以中高档为主。
三级商业群(或称近邻商业群)是直接为附近居民生活服务的,一般设在居民区中心或街道的交叉路口。其特点是以菜市场、粮店、百货店和日杂商店为主,集体或个体所有制的中小商店比较多,经营品种大众化,服务项目多样化。
四级商业群(或称方便店)是特大城市居民宿舍附近的小网点,它是三级商业群的重要补充。其特点是规模小,数量多,靠近居民,营业时间较长,适应群众早晚购买的需要。经营品种主要是粮油肉菜、油盐酱醋、烟酒糖茶和针头线脑等日常需要而购买数量零星的生活必需品。
五、零售商业网的设置和管理要实行法治
建国三十多年来,我国零售商业网的建设经历了曲折的道路,主要原因之一是无章可循,无法可依。似可参照罗马尼亚等国的经验,结合我国的情况,先由各大城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或市政府颁布一个“零售商业网组织条例”,对零售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网点的建设和管理作出法律性的规定。等到条件成熟,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或国务院制定颁布这样一个条例。条例除了对前面提到的一些重要事项作出规定外,还要确定国民经济计划和统计中要列有商业网发展指标,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中要包括商业网发展规划,网点建设资金要有正常的渠道。今后,除了实行企业利润留成、群众集资、各种合资和引进外资以外,对于商品交易场所和较大规模的商店,应当视为全市的重大公用设施,采取政府投资或由银行长期低息贷款。要合理安排和挖掘零售商业用房,在坚持主要街道楼房底层尽先安排商业网点的基础上,充分利用重要商业街道两侧的围墙、空地和不对外开放的建筑来兴办商业服务业。自己无力兴办的应将房屋出租、交换、转让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去办,或由所在地区政府征用后招标兴办。自己不办又不转让的,要开征商业用地闲置费。新建居民住宅,要提取5—7%的投资兴建商业服务设施,做到合理配套,同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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