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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地为社员服务 苏北大部供销合作社都已经改设在集镇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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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6-11
第2版()
专栏:

  更好地为社员服务
  苏北大部供销合作社都已经改设在集镇上
经过整顿以后,苏北区百分之九十一的供销合作社已改设在集镇上,过小的村合作社已经合并。几个月来的经验证明,在集镇上建社,对合作社合理的经营管理和组织、业务的发展都有很大好处:
一、集镇是农村的商业中心,是高利贷者、牙纪等剥削农民的中心地点,农民又习惯于到集镇上去赶集,所以合作社设在集镇上,便可以更好地为社员服务,同时也可以吸引广大非社员来入股。如射阳县新厦合作社从渔塘村搬到渔湾集后,社员便从五百多人增加到二千一百四十人,每天的营业额从几十万元增加到三、四百万元。而且,集镇上消息灵通,合作社更可以配合国营商业稳定物价。
二、集镇大多靠近河流、公路,合作社运货方便,可以减低售货成本。
三、合作社设在集镇上后,资金扩大,货品可以准备得更齐全些,因而能够更多地满足社员的需要。
四、由于社员增多,业务扩大,干部增加,合作社便可以实行定员、定额、定率的经济核算制。
五、集镇又是农村的政治中心,区、乡人民政府和中共党委机关都在那里,较大的集镇还有国营贸易机构,合作社设在集镇上,更容易得到各方面的协助。
苏北区把合作社改设在集镇上后,业务扩大了,又普遍发生了顾客拥挤的现象。因此改变了原来一揽子的经营方法,设立供应、推销两个部门,划分资金,分别记账,各算盈亏。并且采用了以下办法使社员买卖货物时得到方便:一、多设门市部。二、实行闭集送货,避免逢集时社员买货拥挤的现象。三、实行“凭签发货”。简化交易手续。
合作社设在集镇上后,组织扩大了,因此在实行民主管理、密切与社员的关系上,也必须采用新的方式。据苏北区的经验,可以采用下面这些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一、以小组长作代表,开好代表会议。二、理、监事分别领导所属小组代表,按期召开理、监事会和小组会或小组联席会。三、设置意见箱。四、有条件的地方增设俱乐部,逢集派专人向社员征求意见,并报告合作社的情况,了解社员的需要。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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