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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点漏点没关系”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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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0-23
第1版()
专栏:今日谈

“逃点漏点没关系”吗?
吴以荣
目前正在进行的税收、财务大检查,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查处纠正企业偷税漏税的现象。这种不法行为,不但在不少企业中存在,在个体户中也相当普遍,我在西安市采访时听说,该市约三分之二的个体户有程度不同的逃漏税行为,全年至少有二千多万元本应上缴国家的税款落入私人腰包。
个体户漏税,肥了个人,损了国家,也就是损了人民的利益,值得重视。这一方面反映我们的税收工作存在较大漏洞,需要切实改进,另一方面说明相当数量的个体户缺乏自觉纳税观念。有些个体户则是有意逃税,想方设法与临市征税的税务员“周旋”,甚至谎报营业额、隐瞒收发货票、涂改帐目等等,这是不法行为。
个体户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受法律保护,但必须以遵守有关的法规、承担相应的义务为前提。如实申报营业额、按税法纳税,是个体户的义务。许多个体户没有把税法视为“法”,反而认为“逃点漏点没关系”,这是非常错误的。税法是带有强制性的经济法规,不管经济放开到何种程度,税,是一定要征的;偷漏税款,一经查出,也是一定要处罚的。只有税后收入才是合法收入,个体户自觉纳税,对国家对自己都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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