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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探索林业生产责任制 调动群众植树造林积极性 丰宁县把兴林与富民结合起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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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0-24
第2版()
专栏:

进一步探索林业生产责任制 调动群众植树造林积极性
丰宁县把兴林与富民结合起来
编者按 探索行之有效的林业生产责任制形式,调动群众植树造林的积极性,是深入进行农村经济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丰宁县创造的“自由结组,折股联营”和“以旧林换新林”的两种办法,虽然形式不同,但有一个很重要的共同点,就是体现了党的富民政策,让农民从营林中得到应得的实惠,从而把兴林与富民紧密结合起来。他们的经验值得重视。
本报讯 记者尹韵秋报道:河北省丰宁县放宽政策,对现有林实行“自由结组,折股联营”、“以旧林换新林”的办法,有效地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大大加快了荒山绿化速度,使兴林与富民结合起来。
丰宁县地处燕山山脉南端深山,总面积一千三百多万亩,相当于整个沧州地区。过去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山区林业的优势得不到发挥,群众生活贫困,长期靠国家救济。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前几年虽然开展了林业“三定”(划定自留山、责任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全县有一百三十四万亩宜林荒山划作自留山、责任山,但由于林农没有充分的林木经营自主权,营林的积极性不高,五年中只造林四十二万亩,乱砍滥伐时有发生。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去年,县委、县政府和林业局经过反复讨论,决定进一步放宽林业政策,把现有林的林权放下去。他们的基本做法,一是自由结组,折股联营。在林多的地方,按人分林作股,以户计股,各户自由结组,山林(连同疏林和荒山)划片到组,折股联营(有的组进一步划段,责任到户);各组自选组长,独立核算;经营投劳,按工付酬,按股分红分配收入。其优越性是,在山权仍属集体的原则下,林农获得了林木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山林成为林农的林业商品生产基地;既有分,又有合,人人都能得利,而且多劳多得,方法简便,利益比较直接,既打破了“大锅饭”,又能解决现有林不好零碎划分到户和采伐作业等方面的困难。现在全县已有三个乡十二个村实行这种办法。
北部深山林区苏家店乡白云沟村,现有用材林四万四千多亩,人均四十九亩,宜林荒山一万六千多亩,人均十九亩。今年1月实行结组折股联营后,林农收入明显增加,营林积极性高涨。全村林业收入,集体经营的1979年为二万八千元,人均三十元;1984年十二万元,人均六十元;今年到现在已达二十四万元,人均二百四十六元。这个村过去对次生林从来不抚育,今年已抚育一千五百多亩。过去废木、枝柴到处丢,如今残次材、小木杆、枝丫等都得到了合理利用。木材加工厂由过去的一个发展到七个,大量歪歪扭扭的桦木加工成小材小料。仅加工提高出材率一项,今年可增加产值五万多元。另外,由于户与户之间利益相连,互相监督,人人护林,长期难以制止的乱砍滥伐也控制住了。
另一种办法,是“以旧林换新林”。即在林少荒山(滩)多,造林任务重的地方,把现有林划归农户,同时划给一定数量的荒山(滩)造林。山权仍属集体,林木折价抵作荒山造林成本费,造林成活三年验收,正式签订新林旧林都归农户所有的合同。
这种“以旧林换新林”办法,既可减少国家投资,又能加快荒山造林步伐。这个县北部气候寒冷、生态环境恶劣的坝上高原的草原乡,过去年年催着群众造林,每年造六七百亩,成活率不到20%。实行“以旧林换新林”办法后,全乡有四个村用八百二十四亩现有疏林,落实了三千九百六十七亩荒山(滩)造林。
这个乡的草原村,用二百一十二亩疏林(只一万六千多棵树),换了一千三百四十五亩荒山(滩),加上疏林地补植,等于换出近三十万棵新林。群众造林积极性高涨,到处找苗,今春一季就栽树一千二百亩,成活率达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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