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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农民厂长的信誉观——记山东省招远县灯具厂厂长孙志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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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0-24
第2版()
专栏:

一位农民厂长的信誉观
——记山东省招远县灯具厂厂长孙志坚
徐忠
1985年7月,山东省济南市开辟的一条商业街,需要订购一批装饰街面、商店的华丽灯具。他们既不到大城市定货,也不在本省国营厂家订货;却相中了招远县后夼村灯具厂生产的喷沙吊灯、繁华彩灯、玉兰壁灯……从一百八十多个品种中,一次选购了一千八百套各式灯具,把这近两华里的商业街,打扮得五彩缤纷。当参观的人们得知这些精工细做的灯具,出自一位农民厂长领导的灯具厂时,无不称赞。
1983年初,孙志坚从党的一系列农村经济政策中,看到了致富的希望。这一年,在北京、上海、兰州、青岛等地的十三名退休工程技术人员的指点下,他挑头在这个不足百户人家的小山村,办起灯具厂。短短的三年时间,产品畅销到全国五十多个城市,二十二个区县,现在工厂已拥有流动资金一百八十多万元,固定资产二百二十万元。他的致富诀窍,就是“信誉第一,用户至上”。
有一次,组装车间的一名工人,将一个有沙眼的葵花灯罩照样安装了,车间验收员发现后,征求孙志坚的意见,他到车间仔细查看后,二话没说,卸下灯罩顺手扔进了废品筐里。工人们心疼地说:“摔一个灯罩二十多元,一个芝麻大的沙眼不会碍事的。”孙志坚指着印有“招远县灯具厂”字样的吊灯,严肃地说:“这叫自己砸自己的牌子,咱可不能做一锤子的买卖啊!”去年春天,威海交电站慕名来厂,订做了一批五火玉兰吊灯,路上颠簸,卸车时发现撞碎了二十五个灯罩,孙志坚得知此事,作出了一条赔钱的规定:“今后凡属运输途中破碎的,损失由厂方负责。”并将这条规定,填写到供销科的业务洽谈章程上。事隔不久,威海交电站又来人上门订货,孙志坚把准备好的二十五个灯罩,亲自免费送给客户,对方非常感激,临行时一再表示:“我们走了全国许多灯具行业,象你们这样讲究信誉是少见的,今后我们还来你们厂订货。”
在厂里洽谈业务时,常有一些旅馆、饭店,提出灯具安装上的困难。对此,孙志坚热情相助,派电工到现场义务帮助安装。为了给用户提供更多方便,扩大产品影响,今年厂里新购置了四部汽车,专门帮助那些运输有困难的客户,免费送货上门。
孙志坚的信誉观,拴住了近千家用户的心。最近,山东省新组建的东营市,需要一批高压钠灯,上门推销灯具的十几家国营大厂没有揽到生意,东营市有关单位专门到后夼村,同孙志坚一笔签订了九十万元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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