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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民群众承担风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救灾理赔纪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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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0-25
第2版()
专栏:

为人民群众承担风险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救灾理赔纪实
新华社记者 林楠
救灾如救火
7月30日深夜,第六号强台风在浙江省台州地区登陆。台州地区遇到了解放以来最严重的一次自然灾害:房倒屋塌、堤决路毁、通讯中断。各级政府带领群众全力以赴投入抗灾抢险。
最早从省会杭州赶到台州的,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的一支小分队。一个月以前,这个分公司在台州地区开展保险业务的宣传,群众踊跃投保的情形还历历在目。现在,他们的房屋、家产、人口都安好吗?想到这些,保险公司的同志心急如焚。他们涉水赶到了县城。
关键时刻显示的力量
据初步估算,整个台州地区已参加保险的企业就有五百三十三户受灾,参加家庭财产保险的有九千多户受灾,加上邻近的乐清县,损失金额共计四百万元。但是,具有社会经济互助性质的人民保险事业,完全有能力承担这样的灾害赔偿。
为了稳定群众情绪,在受灾最重的温岭、玉环、黄岩及乐清四个县,保险公司首先从眼前困难最大的家庭和企业查核起,一边审查,一边就把部分预赔款先发到受灾户手中。同时还简化了审批的手续。分公司在最短的时间内,就给这几个县的支公司拨来了二百多万元的保险理赔款。黄岩县金清镇搬运公司的职工陈吉夫,家里房屋倒塌,女儿遭到不幸。正在全家悲痛的时候,县保险公司的同志闻讯赶来,当即核实了损失,第二天就送来了赔款。陈吉夫流着眼泪说:“多亏保了险,我家的生活有保障了。”
仅仅七天时间,保险公司就对台州地区几百个受灾企业,全部查勘过一遍。他们还依靠乡保险委员会或代理业务的基层信用社,查勘完了近五千多个受灾的家庭财产保险户,顺利地开始了理赔工作。
信任是神圣的
处理赔案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既不能有损不赔,也不能少损多赔。玉环县电力公司的输电线路,在这次台风中遭到了很大破坏。究竟倒了多少根电杆,断了多少处电线?为了弄清确切数字,保险公司的三个同志翻山越岭,跑了上百里路,一根一根地查看。随台风而来的暴雨才歇,暑气又蒸得人难受。但是,一想到输电线路在全县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他们不顾疲劳地连续作战,直到把损失情况查清。
黄岩县一个厂有一批玻璃纤维被水淹湿了,工厂要求报损。保险公司的同志拿来样品请县科委分析鉴定,证明只要在90℃的烘箱里烘干后质量不变,可以照样使用。他们就向工厂提出,玻璃纤维不能报损,但烘干的费用可以全部由公司偿付。这样,既使国家的原料不至于浪费,工厂也表示满意。
一场灾害也是一场教育。理赔还在处理时,就有许多企业和个人上门来要求向保险公司投保。群众从实践中了解了这项为人民承担风险的事业的性质,保险公司的同志也更加体会到肩头担子的分量。(新华社供本报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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