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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村中的治安小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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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6-12
第3版()
专栏:

  湖南农村中的治安小组
湖南省广大农村中建立的治安小组,对镇压反革命工作帮助很大。各地农村治安员在反映情况、检举反革命分子及管制不法地主等方面,都表现了显著的工作成绩。临湘县的农村治安员,在土地改革运动中破获了特务案件三起,缴获秘密电台两部。湘阴、岳阳等县的治安员和治安小组,协助公安机关破案数起。许多县的治安员并在协助部队清剿土匪中,表现了英勇机智的行动。芷江县的治安员曾协助剿匪部队,在二十天内争取匪首十三名、匪众一百九十九名来降,并捕获土匪五十九名。晃县治安员张积忠,为捕捉该县巨匪姚正刚,曾暗中跟踪姚匪百余里,协助政府将姚匪活捉。在岳阳、湘阴等县沿粤汉路地区及醴陵县沿浙赣路地区,公安机关曾以当地治安员为核心,联系积极分子组织治安小组或保卫委员会,护卫铁路交通的安全。沅陵、会同、永顺等专区并曾以农村治安员及民兵为主,分县召开治安代表会议,通过与会的六千多代表,在广大农村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据沅陵、靖县、辰溪等八县统计,自二、三月间先后召开了这种会议以后,不到一个月,各县代表即发动群众毙、俘土匪及特务头子七十三名,并迫使一批反革命分子向人民政府登记自首。
湖南农村治安员的组织,大部分地区是在去冬今春的减租、反恶霸及土地改革运动中建立起来的。各县治安员大部是在各项社会改革运动中出现的积极分子。他们有些是在实际斗争中经过教育培养后个别发展的;还有些是在进行镇压反革命宣传教育时,在群众中发现的积极分子而被吸收的,因而各地治安员成份较纯洁,成为公安机关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如益阳、湘潭等县的许多治安员,不仅经常向人民政府反映有关治安的情况,并同时反映了农村的生产情况和直接领导生产等。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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