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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委公布国家监督抽查产品质量结果 当前部分工业产品质量下降的情况仍然不容忽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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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1-01
第2版()
专栏:

国家经委公布国家监督抽查产品质量结果
当前部分工业产品质量下降的情况仍然不容忽视
据新华社北京10月31日电(记者葛大星)国家经委今天公布国家监督抽查十七类产品质量的结果。国家经委负责人指出,这次抽查结果表明,当前部分工业产品质量下降的情况仍然不容忽视。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经委决定从今年第三季度起实行国家监督抽查产品质量的制度,并授权国家标准局所属质量监督局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这项工作。有关部门、地区和三十多个国家级质量检测中心,在第三季度一共抽查了数百个企业在国内销售的三十三类产品。抽查的几千件样品,有的从销售单位或用户仓库中提取,有的是在生产企业里随机取样,事先不通知。从第一批十七类产品的抽查结果来看,质量全部合格的只有制冷压缩机和造船钢板两类产品;涤纶短纤维、黑白电视机、轮胎、纯碱、心电图机、毛纺产品、新闻纸、牛黄解毒片、安全帽等九类产品质量合格率在60%至90%之间;肉类罐头、坯布、凸板纸、醇酸磁漆、酚醛清漆、羊毛衫等六类产品合格率不到60%,其中酚醛清漆合格品率还不足10%。
国家经委负责人指出,这次查出的不合格产品大都是管理不善所致。石家庄油漆厂今年6月份生产的酚醛清漆在9月份测试时已胶化变质,根本不能使用。南京罐头食品厂、漯河罐头食品厂、信阳综合食品厂生产的内销肉类罐头食品中有板毛刷或碎骨、鸡肠子等异物。此外,弄虚作假,缺斤少两,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况仍然存在。还有一些商品包装上未标明型号、商标和生产厂名。
这位负责人说,应当指出,仍有不少地区和企业至今没有认真、负责地对待质量问题。
国家经委负责人重申要真正实行“质量第一”的方针,并要求各级经委认真查处质量问题,不能手软。这次抽查中检验出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必须停产不合格产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顿,由有关部门和地区经委根据整改情况决定是否恢复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商业部门不予收购和销售。少数有使用价值而又不影响安全和健康的不合格品,经各地经委审查批准后,应在产品或包装上标明残、次品标记,降价出售。对产品以次充好的企业要处以罚款,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行政、法律责任。凡是不具备基本生产技术条件,粗制滥造产品的企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分别关、停、并、转。
据了解,国家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今后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季抽查若干种产品,主要是市场紧俏的消费品、重要的生产资料,以及涉及安全、健康的重要产品,从而使全国广大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处于国家的经常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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