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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工不可轻农 调整不可减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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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1-02
第5版()
专栏:读者论坛

重工不可轻农 调整不可减粮
最近,我到基层了解一九八六年小麦合同定购情况,发现一些地方的合同一直签订不下来。经了解,主要原因是一些地方重工轻农、重钱轻粮。我认为,这是一个值得各级领导同志重视的问题。
重工轻农、重钱轻粮有哪些表现呢?
一、盲目缩小粮田面积。如地处汾河滩边的一个乡,过去土地全种粮食,后来发展经济作物(这是无可非议的),在调整产业结构中,县里安排这个乡粮田九千二百亩、经济作物六千六百亩。可是这个乡竟搞了个对半开,有的村经济作物面积大大超过粮田面积。办理定购合同时,有些人就公开提出:只要够吃就行,不订合同。
二、副业为主,农业捎带。有一个镇,全镇二十四个村除四个村今年有余粮外,其它二十个村大都炼土焦、搞运输抓现钱,农业成了捎带,造成粮食产量大大下降。过去的一些余粮村,现在都提供不出多少商品粮,有的变成了“买粮村”。
三、重工轻农,影响粮食生产。有一个乡,开办了小煤窑,粮食生产摆不到重要位置上。这个村过去每年可向国家提供商品小麦二十五万斤,今年只交售了八万斤,而且相当一部分是为了交农业税而卖的。
四、有的人卖青抓钱。二十亩青玉米就收入六千元,比种棉花等其它作物都合算。
我认为,调整产业结构,不能错误地理解为是减少粮食生产。粮田面积和经济作物面积的比例,从微观讲,需要调整,但要因地制宜,有高有低,绝不应是一味地减少。从宏观上讲,用消费发展眼光来看,粮田面积不仅不可减少,还应相对增加。即使减少了粮田面积,也要设法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保证总产有所增加。这样,才能为发展其它经济作物和工副业生产提供可靠的物质基础。否则,盲目乱调,比例失当,畸形发展,将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山西运城地区粮食局副局长 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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