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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干部调动财务交接检查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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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1-03
第2版()
专栏:我说经济改革

建立干部调动财务交接检查制度
李洪伟
长期以来,在干部调动,特别是经济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调动中,存在着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就是在企业财务方面没有进行认真的交接,有的只是口头上交接一下就算了事。这样,不仅让一些作风不实,惯于弄虚作假的原任干部钻了空子,而且给新任领导造成压力,同时也可能使那些无能的新任领导找到开脱的机会,其结果是财务管理出漏洞,使国家和集体的财产蒙受损失。
有一个企业,过去是全市同行的排头兵。新领导上任没几个月,经济效益就大大不如从前了。什么原因呢?新任领导苦恼地说:“原来我也听说这个单位很好,可后来才发现,库存商品积压严重,大笔费用长期不摊销,加起来有几十万元。”由于他逐月处理遗留问题,使经济效益暂时降了下来。还有一个企业,新任领导经营不善,便把不是积压的商品大幅度削价处理,给国家造成了很大损失。这位领导却把责任全都推给了前任领导,没有受到追查。上面提到的两件事,不能不说与干部调动时没有实行严格的交接制度、进行财务检查有关。
我认为,要克服这个问题,除审计、银行、税务、工商以及企业的主管部门平时加强监督检查外,干部调动交接时,进行严格的财务检查,是必不可少的。领导干部调动时,企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审计、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对该单位的帐目进行细致地清查,新老领导签订交接书。如在清查中发现经济上有弄虚作假、虚盈实亏等问题,要认真追究;对那些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人要严肃处理;对为国家做出贡献的干部,要给以表扬和奖励。
这样做不仅能实事求是地评价一个企业,而且有利于全面地评价一个干部,合理使用一个干部,从而做到功过分明。
(注:本文作者系黑龙江省密山县委宣传部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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