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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农村教育发展的一项改革——浅谈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新体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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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1-03
第5版()
专栏:

促进农村教育发展的一项改革
——浅谈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新体制
于培良
对农村教育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这种新的体制,人们认识上确有许多似是而非的看法,如“这种改革是倒退”、“加重农民负担”,“义务教育应当全部由国家来办”等等。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辽宁省金县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后,农村教育发生的可喜的变化,证明这一改革促进了农村教育的发展。
我国十亿人口,八亿在农村。就辽宁省而言,农村中、小学校占全省中、小学校总校数的84.4%,农村中、小学生占全省中、小学生总人数的67%。可是,这些农村学校的条件如何呢?以金县二十里堡乡为例。这是一个比较富裕的乡,有一所中学,十四所小学。直至1984年上半年,这些学校的校舍基本符合标准的仅占30%,勉强能用的占50%,根本不适合做教室的有20%。实验室、图书室一个也没有,教学仪器残缺不全,教学资料无钱订阅,课桌凳破旧不堪。
有的同志认为,“义务教育就是公费教育,让农民自己出钱是不对的”。这样理解义务教育是不妥当的。义务教育,即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为现代生产发展和现代社会生活所必须,是现代文明的一个标志。一些国家的义务教育体现为公费教育,并不由义务教育本身的含义所规定,而是由这些国家的经济状况所决定的。目前世界上法定实行义务教育而公民仍需负担学费的国家,是不乏其例的。在我国,义务教育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也不会与免费教育完全等同起来。
新的经济体制以及为实行这种经济体制所制订的各项经济政策,使广大农村干部和农民群众更清楚地认识到教育和科学对发展生产的重要作用,激发了他们对知识、技术和人才的渴求。他们看到了一个基本的事实:在那些首先富裕起来的农民当中,特别是那些专业户当中,许多人是农村中的知识分子,他们具有接受新的科学技术,掌握各种信息,提高管理能力的文化基础。因而,他们对教育从来没有象今天这样热心过。金县得胜乡的一个基建专业户,有汽车三台。他让两个儿子学开汽车,技术掌握得很快,但到了最后考核的时候,都不敢参加文化考试,连听写生字都过不了关;还有一个儿子更是不学无术,一次被他批评了几句,竟服毒自杀了。他深深体味到儿子的愚昧无知给他带来的痛苦,下决心把自己的创业所得用来资助乡村教育。到目前为止,他已向学校捐款八千余元,并决定为村里的小学修建楼房,投资近十万元。
新的经济体制和各种经济政策,为广大农村和农民群众开辟了生财之道。仍以二十里堡乡为例,1984年7月和1983年7月相比,集体存款增加了八十五万元,个人存款增加了一百六十万元,合计增加了二百四十五万元。但是,改革前乡、村两级每年为教育投资十九万七千八百元,改革后的1985年集资计划为二十五万七千六百元,仅仅增加了五万九千八百元。算起来,增加的教育经费,只占增加银行存款的2.4%,可谓微不足道。由此可见,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并没有使农民增加多少负担,恰恰相反,上述两项数字的比较,则进一步证明了改革农村教育管理体制,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是有物质基础的。
金县县委和县政府决定,农村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中所提出的一些重大措施,如教育经费的筹集、教师的浮动工资及干部职务津贴等,可从1985年1月起执行。但是,一些乡、镇从1984年秋季开学时起就提前执行了。这是原先没有估计到的。仅以集资一项为例,据不完全统计,到1984年年底,全县农村集资总额达到六百五十万元,这是前五年农村集资的总和!
三十里堡镇的党委明确规定,凡未按期完成教育经费筹集任务的村,村干部的年终分配不予审批。得胜乡主管教育的副乡长过去也想好好抓抓教育,但因县、乡职责不明,许多事情不便插手;改革后乡里有责有权,他感到名正言顺了,经常深入学校,同干部、教师一起制订规章制度。在乡里一时现金短缺的情况下,他还亲自到银行借款一万元,及时送到学校,保证教师工资按月发放。
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后,广大农村干部和农民群众,把教师的工作同自己子女的前途联在一起,把子女成才的希望寄托在教师的身上,把教师看成是“自己人”。许多几年来拖欠民办教师报酬的乡、村,改革后不久就全部还清了。民办教师的报酬普遍提高,连公办教师的许多福利待遇也随之提高了。乡、镇领导和村干部,每逢年节都要慰问教师,年终都要奖励先进教师。教师的社会地位、生活待遇明显地得到了提高。因此,他们的积极性更高了,自觉性更强了。教师说:“现在我们是外有压力,内有动力,自己也得逼着自己好好干了。”学校干部也说:“过去我们有不少工作没人干,现在是人人都在抢工作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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