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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调解 法明理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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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1-04
第4版()
专栏:

依法调解 法明理通
袁光厚
三年前,杨家才从部队转业到四川潼南县双江区任司法助理员,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受到群众欢迎。
去年6月的一天,七八个农民吵吵嚷嚷地涌进双江区公所。一了解,原来是姐弟俩因争父母遗下的三间瓦房发生争执。这天,弟弟约了一些人要逼姐姐搬出住房,姐姐哭哭啼啼要和弟弟拚命。
“母亲是我养的老,房子都该归我!”姐姐王和珍讲着自己的理。弟弟王和成接着说:“房产证上写着我的名字,房应归我。”
杨家才经过一番调查后,把王和珍、王和成找到区公所。他既不说谁长,也不道谁短,而是给他们念《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然后说:“根据法律规定,你们姐弟俩都有资格继承父母遗留的房屋,而且都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姐弟一听这些规定,双方原来准备要“独占”房屋的理,现在都感到站不住了。
“现在要研究的是,这三间房屋如何分配才合法合理。”杨家才说罢,又解释道:“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王和珍、王和成一听这些规定,心里有了数,感到乱争也就无理了。经过协商,顺利达成协议:姐弟俩都赡养过父母,但姐姐赡养时间长。姐姐分房两间,弟弟分一间,姐姐补偿弟弟八十元。
有一家姓戴的农民几年写了四十多封告状信,控告田家侵犯他家财产。
去年初,杨家才约了乡干部一同到群众中调查,才把问题弄清楚。原来,戴家曾分了一块宅基地,因队里修公房给他作了调整。后来这公房又卖给了田家。戴家老人为了给孙子占地盘,提出要回这块宅基,田家自然不让,发生争执。戴家为了把田家挤走,就在田家门前挖了粪坑,盖了茅房,其他群众看不过去,把茅房推倒了。戴家感到干部群众整他家,所以告状好几年。
杨家才了解到戴家思想不通的关键,是不明白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的法律,便同戴家的人一起学习国务院1982年2月公布施行的《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他讲道:“处理农村宅基地纠纷,应根据土地归国家或集体所有,社员只有使用权,宅基地一律不准出租、转让和买卖的原则,参照解放以来宅基地的演变情况和现实使用情况,照顾到群众的实际需要,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利益。”细则中规定:“宅基地已经过合法手续个别调整的,一般以调整后的使用权为准。”“社员原使用的宅基地已统一规划另行分配的,不得再要求收回。”杨家才进一步分析说:“那块宅基地原来分给你家,按规定你们只有使用权;队里重新给你调整宅基地后,使用权已转到田家。你想是不是这个理?”戴家学了法律后,思想通了,自己填了粪坑,向田家道了歉。
杨家才依法调解三十多起疑难纠纷,成绩显著,今年出席了四川省政法先进工作者代表会。
(原载《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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