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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专业户的全国统一标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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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1-05
第2版()
专栏:小资料

农村专业户的全国统一标准
农村专业户是我国农村商品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事物,但各地计算标准不统一,给统计工作带来不便。为了便于统计,国家统计局规定了全国统一标准。
一、以户为单位,它的主要劳动力或多数劳动力从事某项生产,或进行专业经营活动,时间在60%以上;
二、专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60%以上;
三、专业产品的商品率达到80%以上(粮食专业户商品率达到60%以上);
四、出售产品收入(包括服务性收入)高出当地(县)农村住户家庭经营每户平均出售产品收入水平的一倍以上。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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