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5阅读
  • 0回复

“重视”就得增设机构吗?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1-06
第1版()
专栏:今日谈

“重视”就得增设机构吗?
刘其田
有一事感到不解:报纸往往一边宣传精简机构、精兵简政,一边又去表扬某单位重视某项工作,成立了某某领导小组等。如某报报道,一个单位重视在职干部的文化教育,专门成立了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还有一家报纸报道,一个工厂重视法制教育工作,专门成立了司法科。
现在,有些单位和部门,当上级提出一项任务或要求加强某个方面的工作时,不是首先考虑发挥常设机构的作用,而是习惯成立一个由领导兼职的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以示对该项工作的重视。“重视”的结果呢?临时机构不断设立,人员越来越多,精简机构成了一句空话。
这种做法本身就欠妥,报纸再加以提倡、表扬,岂不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