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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地区外贸办事处经商谋私受到查处 主要负责人受到处分 非法收入被责令全部清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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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1-07
第2版()
专栏:

梧州地区外贸办事处经商谋私受到查处
主要负责人受到处分 非法收入被责令全部清退
本报讯 记者郑盛丰报道:本报8月18日二版刊登的梧州地区外贸办事处利用职权经商谋私一事,新近已经结案。梧州地委决定改组办事处党组,给负有责任的党政干部以下处分:对经商谋私起决策作用的原党组书记白万山给予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给兼任公司董事长、直接组织经商谋私的现任党组书记陈亚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办事处副主任、党组成员莫桂容和党组成员褚皓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办事处把所私分钱物一律清退。此外,对上述人员,还建议给予行政上的处分。
梧州地区外贸办事处去年5月以来,假安排待业青年和编余人员之名,成立集体性质的“外贸服务公司”。除雇用三个职工子女为临时工以掩人耳目外,公司的经营业务和财务管理,一概由办事处包揽。他们利用职权和“关系”,以办事处的帐号贷款三百三十七万元作经商资金,还动用一百一十八万元外汇(这笔外汇分别是地县留成的和向区粮食局等单位套购的,相当于全地区近两年半外汇留成的总和),进口空白录像带二十二万九千四百五十盒,经销牟利。他们经商七个月,总营业额超千万元,获利九十多万元。其后,他们又巧立名目,私分掉三十六万多元。人均分得七千三百多元。六名领导干部,人均分到七千七百七十八元。及至事发,该处负责人仍有恃无恐,迟迟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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