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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职责是为人民谋利益”——记湘潭市市长李壬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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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1-07
第4版()
专栏:

“我的职责是为人民谋利益”
——记湘潭市市长李壬申
新华社记者 文伯其
湘潭市市长李壬申,今年9月20日兴致勃勃地来到湘乡县东山学校参加建校九十周年庆祝活动。他来学校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一张锅炉提货单送给校长。
全校一千多师生员工得知这提货单的来历,都深为感动。
那是在今年教师节前夕,李壬申走访了湘潭、湘乡两县的十一所中、小学和五十七位教师家庭,同他们谈心,听取意见。湘潭县东山学校等中学反映,由于长年喝不上开水,不少学生身体受到影响。李壬申回到机关,专门召开了市长办公会议讨论教育问题。他提议首先要解决资金困难,从今年起,每年从市机动财政中拿出5%左右的资金为学校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经会议讨论决定,立即拿出六万元为四所学校各购置一台生活用锅炉。
为了使学生在新学期开学后能喝到开水,李壬申来到市锅炉厂,了解到这个厂不生产一吨以下的生活用锅炉,便要求他们立即派人去益阳市锅炉厂联系。接着李壬申又找市计委商量解决锅炉所需的钢材,直到亲自把提货单一一送到学校。
在七天的调查中,李壬申为十一所中小学解决了十三个实际问题。湘潭县青山桥有些农民不听劝阻,坚持在这个县的六中烧窑,生产石灰、砖瓦,烟尘弥漫了整个学校,严重影响学校的教学和师生的生活。因为这里偏僻,很少有领导来,问题一直解决不了。李壬申这次来实地调查,把县、乡干部同烧窑的农民找到一起,当场达成了停产的协议。
“我的职责是为人民谋利益”。五十一岁的李壬申这样告诫自己。他原是个千人厂的厂长。1983年5月,他担任了拥有二百五十万人口的湘潭市市长。他深深懂得:人民是主人,自己是公仆,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关心人民群众的疾苦。
去年3月18日,李壬申收到市区中山路十七总正街和河街居民的联名告状信,反映市锻件钢火厂违章作业,污染严重,使四邻遭殃。
李壬申看了告状信,立即找分管工业的副市长王宋达商量解决办法,决定选派得力干部组成调查组去现场调查。三天后,李壬申也来到现场,串街走巷,人们向他叫苦不迭,说怕市里来人调查也解决不了问题。群众的担心,使他更感到应该多为群众办实事。李壬申又与市经委、二轻局等单位研究,决定提交市长办公会议讨论,李壬申提出立即关闭锻件钢火厂的意见,并要求有关部门抓紧时间妥善解决职工的安置等问题。
从收到群众来信,李壬申只花了两个星期,就解决了这个十多年没能解决的“老大难”。
据市政府办公室不完全统计,1984年,李壬申收到群众来信八百九十一件,接待来访群众九百二十多人次,他直接复信一百一十件,亲自处理和催办一百五十件。
今年5月,十七位居民以《人民的父母官》为题,给李壬申写信,称他“真不愧是一位好党员,人民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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