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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1-08
第3版()
专栏:编余短论

这是一种失策
叶伴
中小学历来称“清水衙门”,除极少数有条件办校办工厂的外,很难有什么“生财之道”。其它行业可以发奖金、发补贴,学校怎么办?上级主管部门给不了钱,校长自己变不出钱,有些学校只好出此下策——出租校舍。
然而,不管有多少“理由”,出租校舍肯定是一种失策。学校是培养人才的地方,衡量学校举措的是非只有一个标准:是否有利于人才培养。现在,各地校舍普遍紧缺,不少地方儿童少年“入学难”的问题尚未解决,把教室租给别人办工厂、开旅馆,得那么一点租赁费,却妨害了那么多孩子的学习,难道不是得不偿失?
目前,中小学出租校舍的问题在全国许多地方普遍存在。问题之所以长期得不到解决,主要是上级主管部门重视不够,有的还明文规定让学校“自筹资金”解决教师的岗位津贴等等,无异于鼓励学校出租校舍或作出别的不利于教学的决定,这就是上级的失策了。
认清这一点之后,事情就好办。只要象北京市委和市政府那样,真正重视起来,问题就有希望很快解决。当然,解决校舍出租问题,就包含着要帮助解决学校的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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