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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耕者得实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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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1-11
第1版()
专栏:短评

让耕者得实惠
实行联产承包制,农民获得了经营土地的自主权,种田积极性空前高涨。这是一大进步。但只做到这一点,还不够。还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种田农民的积极性,才能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
近一两年,在产业结构调整得较早、较快的地方,越来越多的农民脱离土地转向工、商、运、建、矿等其他行业。这是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好现象。由八亿人单一抓粮到放开手脚、各显神通,推动农村百业齐兴,正是我们多年来所希求的,也是顺应农村现代化发展趋势的。
随着形势的发展,农村确实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与务工务商等相比,种田收益偏低,加上化肥等生产资料涨价等因素,部分种田农民的积极性降低,减少投入、粗放经营。这应该引起足够的注意,及时妥善解决。
怎样解决这个新问题呢?否定产业结构调整,重走“八亿人搞饭吃”的老路,是不行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我们那样干了二十多年,农民受穷,国家也没富。强化行政干预,依靠强迫命令,硬让农民按照上级的计划干吃亏的事,只会引起群众反感。怀仁县及其他不少地方的做法是正确的。他们承认农业受自然条件影响大、收益偏低,从现实出发,制订一些实实在在的优农政策,采取切实的优惠措施,投资搞基础设施建设,减轻种田者的负担,提供成套的服务,帮助种田者增加收入。农民感到种田有利、实惠不少,积极性自然就高了。农民有了积极性,农业就稳步发展,其它各业也就获得了牢靠的起飞基础。事实说明,给农业吃点“偏食”完全必要,也完全值得。
总之,要想使“加强农业基础”落到实处,不仅要切实保证农民的生产自主权,而且要保证耕者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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