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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委员举行分组会 审议外国人入出境和我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草案,认为有利于对外开放,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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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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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人大常委会委员举行分组会
审议外国人入出境和我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草案,认为有利于对外开放,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
新华社北京11月14日电 出席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委员们今天和昨天下午分组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委员们认为,这两个管理法草案有利于实行对外开放、保障公民出境入境的正当权力和利益,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比较完备,基本可行,建议本次常委会议予以通过。
委员们都认为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草案修改得较好。黄华副委员长说,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草案经过多次讨论修改,是比较完备的。这个草案既有利于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安全,也考虑到某种情况下的特殊需要。国际上处理签证问题有宽有严。有的国家根据双边关系状况,有的国家根据双边协议,有的国家则根据政策。草案对这些情况都考虑到了并作了相应的规定,比较周密,建议本次常委会予以通过。
张秉贵委员说,解放前外国人在中国有治外法权。他们犯罪,中国人不敢管。现在中国人扬眉吐气了,外国人在中国必须遵守我们的法律,这个法律草案修改得比较好。
孔从洲委员认为,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草案有几个特点:一、条文简练,明确肯定,使外国人办理入境出境手续十分方便。二、有利于我们国家的安全。三、有利于实行对外开放和引进外国先进技术,进行文化交流。
裘维蕃委员说,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草案修改得比较好。一个是方便,一个是合理,一个是安全,比较完备。
洪丝丝委员说,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草案的基本精神很好,但对外籍华人入境应有适当的照顾。周恩来同志生前曾把他们比作出了嫁的女儿,按中国的传统,出嫁的女儿回娘家可以自由出入母亲的房间。因此,给他们提供一定的便利是必要的。
委员们对修改后的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比较满意。张珍委员说,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是基本可行的。我认为,放宽公民出境入境,总的来说,好处多,坏处少。
董建华委员说,有了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管理机关和出国人员都会感到方便,有利于中外交往。
洪丝丝委员说,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保证了公民,包括华侨、归侨和侨眷出境入境的正当权力和利益,有三大特点:一、明确规定了出境入境的条件,有利于防止有关人员敲诈勒索。二、放宽了出境条件,同时规定了有五种情形的人不准出境,合情合理。三、规定审批时间,防止无限期拖延,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
耿飚副委员长建议,在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中,应该加上公民出境后应遵守所在国的法律和同所在国人民和睦相处的规定。
潘焱、王国权二委员认为,对公民出境要放宽,但对一些公费出国的人员要加强管理,防止一些人利用出国考察的机会,游山玩水,购置私货,该宽则宽,该严则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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