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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派给企业带来沉重负担——沈阳市的调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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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1-15
第2版()
专栏:

摊派给企业带来沉重负担
——沈阳市的调查
本报记者 刘国胜
“五花八门、没完没了的摊派,给企业造成的负担太重了!”这是记者在沈阳听到的强烈呼声。
据沈阳市审计局对市区级一百五十个企业不完全统计,从去年初到今年6月末,各种摊派、集资和赞助约有七十八个项目,其中由省以上有关部门摊派的有十三项,市级部门摊派的六十五项。仅据十个企业的统计,去年所承受的摊派资金共达五十四万零二百五十元,而今年上半年,摊派资金已达三十七万零四百二十一元(还不包括中小学教育经费的集资)。
一些部门兴办福利和公益事业,动辄搞社会集资和摊派,互相效仿,已成风气。市里筹建青年宫,团市委要求各厂矿二十八岁以下的青年按每人十元的标准出钱;市公安局举行第九届公安人员运动会,要求每个企业按每名经济警察八元的标准“资助”。沈河区委组织部筹建老干部活动室,共向驻区二十七个企业集资四十万元盖楼房;铁西区体育场搞扩建,也向驻区大厂集资,仅冶炼厂就拿出一万五千元。
“赞助”盛行。据沈阳市财政局对十六个国营企业调查,从去年初到今年5月,仅各种赞助就达四十三项。例如,庆祝辽宁足球队获全国足协杯冠军、评选辽宁体育“十佳”运动员、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会、辽宁和沈阳电视台播放电视连续剧、市老年人排球赛、全国第二届工人运动会等等,都要求各方出赞助费。中捷友谊厂去年支付各种赞助费达五万元,今年上半年又支付二万多元。
摊派、集资、赞助和乱收费、乱罚款,已超出企业承受的能力。仅沈阳油脂化学厂一年就要交纳各种摊派等费用四十多万元。尽管对不合理摊派有意见,但绝大多数企业却不敢反映,也顶不住。由于负担过重,企业只好将这类额外支出列入成本或其他专用项目之中。沈阳市财政局对十六个国营工业企业调查,从去年初到今年5月末,这些企业所负担的摊派费用共三十九万七千元,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十五万一千元,在其他各项专用基金中列支二十四万六千元。
摊派费用使用情况如何呢?有关部门对三十五个大的摊派项目调查,收集资金总额为五百零七万元,其中用于项目本身的为三百七十六万元,占74%,其余一百三十一万元,占26%,大都分被收费部门挥霍浪费掉了。市机电局去年成立人才开发公司,向企业征集赞助费六万四千元,其中四千元用来买收音机、口杯等物。市物资局生产资料贸易中心去年11月成立时,向六十一个单位索取赞助费二万四千多元,主要用于三百五十人次的吃喝和发给与会人员台灯、挂历等,并购买茶具、宫灯、照相机等物。市演出公司去年8月搞艺术节赞助活动,从十四个企业收取赞助费一万一千五百元,把将近一半的赞助资金用于吃喝和赠送纪念品,并用于游览和举办舞会,还对揽收赞助费的人按10%的比例提成给个人。
各种收费,特别是罚款,同经济利益“挂钩”也是造成滥收滥罚的主要原因。有权收费、罚款的单位,他们的经费一般在财政预算上都有安排,如果在收费、罚款中再允许他们从中提留一部分,不仅造成乱花钱、多花钱,而且会促使一些单位为了多留多分而随意高收费、多罚款。
摊派、赞助其害匪浅,领导机关应带个好头,尽快加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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