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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审议在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草案时认为 普及法律常识的重点是青少年 干部要带头学法知法执法守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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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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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人大常委审议在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草案时认为
普及法律常识的重点是青少年
干部要带头学法知法执法守法
新华社北京11月15日电 出席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委员经过对国务院提交给本次会议的《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草案)》进行审议后指出,在一段时间内集中力量对全体公民进行比较系统的法律常识教育十分必要、非常及时。他们认为,普及法律常识的重点是青少年,关键是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知法、执法、守法。
普及法律常识非常必要、及时
耿飚副委员长说,长期以来,特别是战争年代,我们脑子中法的知识不多。过去虽立了一些法,但学习、了解得不够,甚至存在有法不依、个人说了算的现象。通过教育使大家懂得法,就可以防止或减少违法事件。现在书店里法律方面的书籍太少,应配合法制教育增加法律书籍的印刷量。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连璧说,争取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法制教育是很重要的措施。现在有些案件之所以连续发生,原因之一就是法制教育工作不够。有的青少年拿刀子捅死了人还不知道是犯法。有些党员、干部明知犯法的事也照样去做。因此,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夫全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很必要,很及时,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如何贯彻下去,还要做很多工作。现在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知法犯法的现象严重。
所以以法治国不是短时间内就能实现的事,要花大力气,长期不懈地抓,抓出成效来,养成人人依法办事的习惯,不能抓一阵子就放过去了。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知法、守法、执法
赛福鼎·艾则孜副委员长说,普及法律常识非常必要,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现在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不懂法律,还不在乎。所以,一个是要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再一个是各级干部要带头执法、守法。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耀骥说,应把执法、守法、依法办事,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的必备条件,要用这一条来考核干部。不具备这一条,就不具备当领导干部的条件。执政党与执政前的最大不同是通过法律来管理国家,又用法律来约束党员和党组织本身。不这样就会出乱子。不能用党纪、政纪来代替法。触犯了刑律就要严格按照法律办事,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潘焱委员说,现在,有的干部把贪污、浪费国家财产等问题不视为经济犯罪,只当作党风问题。我们在处理上有时也只给党纪处分,或行政撤职,而不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我认为,对于经济犯罪案件,要绳之以法。
胡绩伟委员说,决议的第二条很重要。最好再加上一条,就是普及法律常识教育要把身教、言教相结合,而且要特别强调身教,强调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凡是法律规定不能做的,领导干部坚决不能做。普及法律常识教育要从小学抓起
周谷城副委员长说,决议规定大、中、小学以及其他各级各类学校,都要设置有关法制教育的课程,并列入教学计划,这十分必要。规定还应具体一点。我主张,有关部门要尽快编出一本法制方面的书,作为高级中学的课本,并把法制课作为学生考试的内容之一。
洪丝丝委员建议从小学开始就进行法制教育,并认为可以考虑在小学设一种课程,其中包括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内容。
裘维蕃委员建议,从小学校起,恢复公民道德教育课程;到了初中、高中再加强法制教育;在大学就应当学习基本的法律理论。这样循序渐进,就会收到好效果。
立了法就要贯彻实施
张秀龙委员说,立了法,就要抓贯彻实施,特别是立法机关更要进行监督。人大和人大常委会立法,政府就要贯彻落实,就要解决实际问题。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霍明光说,我国长期受封建主义的影响,缺乏法制观念。尽管现在制定了很多法,但执行得不太理想。立法固然重要,执法更重要。要通过普及法律常识,改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状况。
钱敏委员说,对于已经制定的法律,要研究如何加强监督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重点法律实施情况的专题调查。
运用各种宣传手段普及法律常识
吕骥委员说,法制宣传教育要生动活泼,能否在电视中搞点生动真实的故事、事例来教育群众。我们的电视台最好不要搞那些胡编乱造的恋爱、武打故事,多搞些健康、生动的法制教育片。建议画家编一些宣传法律、教青少年守法的连环画。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霍明光说,报纸、广播、电视都要把普及法律常识的宣传,作为一个十分重要的任务去做。搞宣传工作的同志首先要自己学好法,宣传好法。要杜绝一切违反法律常识的报道在报纸、广播、电视中出现。林一山委员强调要在法律贯彻实施过程中大力宣传法律常识。要在处理案件中进行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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