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阅读
  • 0回复

出售“人情果”,苦了种果人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1-16
第5版()
专栏:勇于向不正之风作斗争

出售“人情果”,苦了种果人
俺村每年出产苹果、鸭梨、葡萄、柿子五十多万斤。几年来,每到收获季节,总有一些人来找村干部买便宜果。逢年过节,来人就更多了(村里有苹果窖)。
整党期间,俺们揭露了县、乡、村干部买卖“人情果”的问题。今年秋季,明着来买“人情果”的人少了,但村党支部书记李树孝等人用集体的大轿车,偷偷地给“关系户”往家送。
9月30日,俺们从果园队会计的帐目中查出,仅最近两年,村干部就出售“人情果”十一万六千四百四十五斤,少收入现金二万九千二百多元。同时,还查出部分买“人情果”的单位如下:
单 位 买苹果数(斤) 应付款(元) 欠款(元)县委大院 1,621 451.70  451.70县工作组 300  120  110县公安局 804  242.40   242.40县交通大队 2,200   604  604县交通局 420  126  126武装部 176   76.50   54.20乡政府机关 2,000  600  300乡信用社 960  384  192……
由于出售的“人情果”数量太大,严重影响了农民的收入。俺村农民希望党报把这信登在报纸上,呼吁那些买“人情果”的单位和个人,立即退还所欠俺们的果款。
河北青县上伍村果园队 韩忠清
答复
经查,来信反映的情况属实。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现在多数已退清差款。
出现买卖“人情果”的问题,县委是有责任的。一是对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没有跟上;二是对工作人员教育不够,以致出现了这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党群关系的问题。
为了解决好这一问题,县委研究决定:一、县委要从买卖“人情果”问题中吸取教训,深入进行党性、党纪教育,提高广大党员的政治素质。二、从县委做起,从县委工作人员做起,从党员干部家属做起,今后不允许发生类似买“人情果”等不正之风。三、县委拟就上伍村出售“人情果”和县直机关党员干部购买“人情果”的问题,向全县各级党组织发出通报,防止再发生类似问题,并教育购买“人情果”的党员干部迅速退还差款,保证今后不再犯。出产果品的乡村,要结合今冬明春的整党,把彻底清理“人情果”、解决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一项重点检查内容,并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以杜绝形形色色的不正之风。 河北青县县委会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