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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立之年”不能是“豆蔻年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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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1-16
第5版()
专栏:读者评报

“而立之年”不能是“豆蔻年华”
7月8日你报第三版《我为何不“光荣引退”》一文中,有一处提到“三十而立的豆蔻年华”。这一说法有误。按照字典上的解释,“豆蔻年华”应是形容十三四岁的少女。
沈阳军区 刘佩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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