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阅读
  • 0回复

责任制不应对下不对上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1-17
第2版()
专栏:我说经济改革

责任制不应对下不对上
吴怀仁
在城市经济改革过程中,各企业相继实行了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其中多以承包经济责任制为主。由于企业内部责任制层层落实,在实施中奖惩分明,因此,它对促进企业的生产、经济效益的提高,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有的企业制定经济责任制只对下不对上,车间工人责任分明,而领导者却无责可考。
比如,某个工厂厂长在决定购买原材料的时候,不采纳别人的正确建议,独断专行,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但厂长没有责任制,也就没有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某公司的领导为到国外去转一圈,巧立名目,找借口,盲目引进外国的落后设备。结果,由于产品不对路,设备成了废物。这位领导也没有承担任何的经济责任。经济责任制只对下不对上,光考核下头,不考核上头,这种状况应该迅速改变。
经济责任制的制定应该是层层有着落,不论哪一层的经济领导部门,对领导干部都应拿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在工作中,因不搞调查研究、瞎指挥、不听劝告、谋私损公而造成的失误,要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这样,才能体现出经济责任制的合理性,真正做到在责任制面前人人平等。
我想,在我们国家的经济工作岗位上,不论是工人、一般职员,还是厂长、经理、局长等,如果都受经济责任制的约束,从而赏罚分明,那么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益就会大大提高。
(注:本文作者是北京玻璃五厂宣传科干部)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