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5阅读
  • 0回复

在情与法的天平上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1-18
第4版()
专栏:

在情与法的天平上
“张克增包庇犯罪儿子被依法逮捕了。”这消息成了河南省西峡县人们茶余饭后议论的中心。有人说:“堂堂法院院长,执法几十年,竟然是个法盲。”有人立即反驳道:“法盲?从1948年开始,治安股长、检察长、法院院长,人家啥没干过?那是叫鬼迷心窍、知法犯法哩!”法盲乎?鬼迷心窍乎?在强调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今天,这个问题,的确值得我们深思。
农历正月十七日夜,霏霏细雨时下时停,西峡县城的人流涌向灌河滩去观焰火。张克增的外甥女袁瑞侠突然慌慌张张地闯进屋来,说:“舅,听说建中(张克增的二儿)带着手枪和建华(袁瑞侠的三儿)一块儿拉个大黑箱子往红石桥去了!”张克增闻声坐起,从抽屉里摸出手枪要去追。妻子和外甥女拦住他:“现在还不知道他们是干啥去的,你何必……”
深夜,张建中一到家,就被张克增叫到跟前,“你干啥去了?”儿子答道:“我贩卖点山萸肉,交货去了。”“多少?”“三四十斤。”张克增沉默了一会儿说:“贩山萸肉是违法的,好在量不多,你到派出所去说清楚吧!”至于箱子里装的是不是山萸肉?张建中事后是不是真到派出所去“说清楚”了?张克增概未追究。张克增哪里知道,就在这天夜里,在节日的鞭炮声中,夹杂有一声罪恶的枪声。张建中从他在法院工作的哥哥张建国那里骗得一支手枪,在县城莲花商场四楼,枪杀了县食品公司贸易信托部主任张国卿,尔后移尸十八里,抛于红石桥村葛花沟水库,独吞巨款一万一千元。
一个半月后,张国卿的尸体泛出水面,枪杀人的消息和抛尸地点使张克增大为震惊,他赶紧叫来袁瑞侠,从她那里得知了张建中谋财害命的全部情况。他如坐针毡,把建中叫到自己住室,怒斥道:“你这孽仔,干出这种事来,还不自己投案去?”张建中竟然回答:“这事,我妈、我表姐、表侄们都知道,你有勇气,告发去!”这不轻不重、不凉不热的一句话,一下子把张克增推到了十字路口。作为一个执法近四十年的人民法官,作为一个共产党员,他本来应以国法为重,大义灭亲。然而,他却更多地想到了“情”:妻子李瑞华是国家干部,她在儿子杀人抛尸的当天夜里就得知了真情。她不仅没有向政法机关报案,还焚烧了装尸的木箱,隐匿了赃款;袁瑞侠等知情不报,岂不犯了包庇罪?大儿张建国身为法院干警,私自借枪给建中后,又亲自到杀人现场毁灭罪证;建中图财害命,张扬出去,国法岂能容忍?
夫妻情、父子情、舅甥情……张克增陷入“情”网中难以自拔。他瘫倒在床上,呜呜地哭起来,接着是可怕的沉默。人,一旦失去了原则,也就丧失了理智。在情与法的天平上,张克增下狠心加重了前者的砝码:他对袁瑞侠说:“公安人员已经盯上我们了。今后有啥事,夜里来报个信。事到如今,就不要往外说了。”他对儿媳史建华说:“谁问箱子的事,就说建中正月十六日装大米用过。正月十七夜,建中下班回来一直在屋里。”就这样,张克增被私情蒙蔽了理智,在关键时刻的关键一步上,站到了罪犯一边,堕落成人民的罪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经过公安人员半个月的奋战,涉及此案的十一名罪犯全部被抓获,张克增也被人民押上了审判台。  (摘自《河南法制报》
编后:一个执法近四十年的老法官,为什么会堕落成一名罪犯?就是因为他在“情”与“法”较量中打了败仗。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但是,当个人私情与党纪国法,与人民利益发生冲突时,是以人民利益为重,冲破“情”网的束缚,依法而行,还是徇私枉法、包庇纵容?这对我们每个人,尤其是共产党员和干部都是严峻的考验。张克增的所作所为,不仅没有能改变他儿子和其他亲人的可悲下场,反而使自己堕落成为人民的罪人。这其中的利害得失,希望欲步张克增后尘的人三思而行。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