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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法人、法定代表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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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1-19
第2版()
专栏:经济法制纵横

何谓法人、法定代表人?
法人是指有一定的组织机构,有独立支配的财产或独立预算,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济活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并依照法律程序成立的企业、农村社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
法定代表人也称为法人代表,是指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农村社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行政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经理、生产队的队长、学校的校长等。他们代表本单位参加对外经济活动和诉讼活动时,由法人本身承担责任。凡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的内部负责人,如工厂的车间主任、班组长等都不能成为法定代表人。 (《经济法制》编辑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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