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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的福利性分配与物价波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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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1-22
第5版()
专栏:

住宅的福利性分配与物价波动
周天勇
福利性住宅消费也是导致供需不平衡,引起物价波动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个问题过去不大为人们所认识。
1982年以来,国家每年投资一二百亿元用于住宅建设,地方财政和企事业每年还要拿出不少资金用于住宅的建设和维修。住宅建设和维修的原材料、半成品和建筑安装劳务有相当大的部分要间接或直接地转化为工资;住宅建设征地和拆迁等,也要支付货币,加起来占这二百多亿的80~90%。这些都要到消费品市场上购买东西,可是住宅却不是商品。这就可能在整个经济运行中导致供给少二百多亿元,而需求却多近二百亿元。如果我们拿1983年的数字分析,就有可能导致约200/2840×100%=7%的消费品物价波动率(二千八百四十亿元是1983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从另一个角度分析,在目前的消费水平下,全社会城镇居民支出中应有9~11%的房租支出,但1983年仅占1.52%,如果余下的冲向消费品市场,也可能造成7~8%左右的物价波动率。
房租过低,不仅对过旺的住宅需求没有制约性,还刺激住房需求,迫使在住宅方面大规模投资,挤用大修理基金、更新改造基金和流动资金,导致投资规模膨胀。
这种由住宅福利性分配引起的物价波动,在价格管制较严和一些紧缺消费品实行定量供应时期,只表现为生活消费品短缺;而一旦放开市场,就会发生价格上涨。
价格和工资改革要求有一个较宽松的供需平衡环境,而住宅福利性分配引起的物价波动对这些改革十分不利。由此看来,实行房租改革和住宅商品化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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