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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关于农村整党工作部署的通知 (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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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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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共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关于农村整党工作部署的通知
(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经中共中央批准,现将农村整党工作的部署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农村整党的重要性。地、县级单位的整党绝大部分即将告一段落。按照预定计划,县以下单位主要是农村乡、村两级(有些地方是区、乡、村三级)基层单位的整党从今年冬天开始进行。我国农村党组织拥有成百万个支部,两千多万党员,这些党员的绝大多数是分散生活于农村的农业劳动者,有些还经常处于流动中,比之城市机关、工厂的情况大不相同。他们处在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第一线,党对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要靠他们去贯彻落实,党的伟大形象、党的方针政策的正确性,农民群众往往是从他们的言行中进行估量的,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要靠他们集中反映,他们是党密切联系八亿农民群众的关键。因此,农村党组织的整顿,是1983年开始的这次整党中规模最大、涉及范围最广的一个重要阶段。它对于促进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促进党风和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对于排除对农村改革的各种干扰、推动和保证农村改革的深入健康发展和农村经济的进一步繁荣,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党委特别是省、地、县三级党委以及业务上与农村改革直接有关的中央各部委务必共同努力,精心指导,认真把农村整党搞好,保证取得实效。广大农村党员一定要积极地自觉地参加整党。
二、正确估计农村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状况。 我国广大农村党组织是在革命战争和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建设的长期奋斗中逐步成长起来的。农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经受了顺利和曲折的种种考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开创农村工作新局面的斗争中,他们又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事实证明,党在农村的政策已深入人心,为群众所拥护,并且证明农村党组织和党员中的大多数是好的和比较好的。
但是,由于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以后农村经济体制和经济生活发生了深刻变化,而农村不少党的组织及其活动形式没有很好地随着这种变化而相应地加以改变,加上许多上级领导机关忽视了农村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等原因,农村党组织和党员中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是:一些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松弛,有的陷于瘫痪状态;不少党员和党员干部缺乏建设社会主义的责任心和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在群众中没有起到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有些党员和党员干部个人主义严重,他们忘记或者丢掉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损公肥私,以权谋私,严重违法乱纪,甚至蜕化变质,走上犯罪道路;还有一部分党员和党员干部,由于长期受“左”的思想和其他错误思想的影响,对农村改革和党在农村的一些重大方针政策至今还缺乏正确的理解。
农村党组织存在的上述问题,对于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对于争取党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妨碍极大。不断地克服这些消极现象,是这次农村整党的重要任务,也是今后从思想上、作风上、组织上加强农村党的建设的一项长期的任务。
三、农村整党的要求。总的来说,就是根据中央整党决定提出的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的四项任务,切实解决上述几个方面的问题,从而提高农村党组织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具体来说,就是:第一,努力提高党员对党的根本宗旨的认识;第二,进一步正确认识党在农村的改革和发展经济的各项政策;第三,认真处理极少数犯有严重错误的党员;第四,切实抓好领导班子的建设。这四项要求,也就是农村整党中要着重解决的问题。
四、努力提高党员对党的根本宗旨的认识。一些农村党员存在的以权谋私以及其他严重脱离群众的行为,大多是由于党性观念薄弱、政治觉悟不高而造成的。因此,对广大农村党员进行一次深入的党的根本宗旨的教育,帮助他们提高觉悟,增强党性,从根本上端正自己的作风,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带领群众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实现共同富裕中真正起到先锋模范作用,是这次农村整党的首要任务。
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我们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以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每个党员都必须牢记党的这个根本宗旨,自觉地把个人利益服从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惜牺牲个人利益。要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永远当一个为人民大众的集体事业服务的社会主义者,永远当一个共产主义者。在过去的战争年代,共产党员不怕流血牺牲,一切为了革命战争的胜利,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主要表现。在当前新的历史时期,党所确定的奋斗纲领和现行政策,集中体现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总起来说,就是通过改革,大力促进社会生产力和整个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因此,农村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应当具体体现在积极带领农民群众勤劳致富,带领农民群众遵纪守法,共同致力于农村两个文明的建设,一切为了国家的富强和人民的富裕而奋斗。在农村改革的伟大实践中,已经涌现了一批这样的好党员,他们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同集体、国家利益的关系,千方百计为改变当地贫困落后面貌,实现社会共同富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在整党中应当对他们进行表扬,借以鼓励广大党员增强党性,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地纠正缺点和错误,更加奋发图强,带领群众坚持公有制为主体、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在进行党的根本宗旨教育时,要结合进行理想、纪律教育,进行四项基本原则教育,进行形势、时事政策教育,使广大农村党员进一步统一思想,团结一致,继续发展农村的大好形势。
五、进一步正确认识党在农村的改革和发展经济的各项政策。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在农村实行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发挥优势,开展多种经营,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发展教育、科学、文化等提高农村生产力,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进步的各项重大政策,都是为了进一步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事实证明是正确的,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的新农村已经取得显著的成效。
但要巩固和发展这一来之不易的成果,则还需要更好地准确认识和贯彻执行这些政策,并且在实践中不断使之更加丰富和完善。各地农村党组织根据中央的政策所采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已经在实践中证明是正确的,应坚持下去;发现而且看准了是错误的,应即纠正;看出有成效但又有缺陷还没有把握改正的,则可以再看看。
六、认真处理极少数犯有严重错误的党员。农村党组织中犯有严重错误的党员虽是少数,但在群众中影响很坏,严重损害党群关系,损害党的形象。在整党中,必须对他们作出认真的处理,严肃党的纪律,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对少数党员和党员干部特别是区、乡两级的党员干部严重以权谋私、损公肥私以及其他违法乱纪问题,例如仗势多占宅基地,侵吞公有财物,滥收、私分罚款,入“权力股”,贪污盗窃等等,在整党中必须查清事实,退出非法所得,情节恶劣的还要给予应有的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必须追究刑事责任。那些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党员,要公开向群众承认错误,并赔偿群众的经济损失。
对少数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标准,经多次教育帮助仍无转变的,应劝其退党,不予登记。
对党员的组织处理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必须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时要依据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组织手续和法律程序进行。
七、切实抓好领导班子的建设。领导班子的建设,是农村党组织建设的关键。近几年来,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乡镇领导体制的改革过程中,区、乡、村领导班子已作了一些调整,领导状况也有一些改善。但是整个说来,还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同当前农村发展需要不相适应的状况。在这次整党中,对那些组织上已经作了调整,思想、作风上比较好的领导班子,应当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发扬成绩,改正缺点,进一步发挥在农村两个文明建设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对那些思想、作风上问题较多的领导班子,要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特别要要求他们自觉地进行自我批评,改正错误,端正作风。个别不称职的领导成员,应予改选或撤换。同时,按照干部“四化”标准吸收一些党性强、作风好、年富力强的党员,进入领导班子。对那些软弱涣散、甚至处于瘫痪状态的领导班子,要分别加以调整、改组或者重新建立。总之,要通过整党,努力把农村党组织的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思想政治路线端正、作风正派、团结一致、富有朝气、能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班子。
所有党组织,都要在整党过程中,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加强日常的思想政治工作,改变那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不管党的状况。要在具备党员条件的中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特别要注意吸收在农村从事企事业、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财会、政法等工作的优秀分子入党,并且要花力气培养他们逐步成为农村党员队伍中的骨干。要重视和切实抓好农村共青团的建设,充分发挥他们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
八、农村整党的步骤、方法和时间安排。农村整党原则上应先乡(设区的地方为先区、乡)后村,分期分批、有步骤地进行。首先要着重把区、乡两级党组织整顿好,然后再着手进行村级党组织的整顿。对区、乡级党员干部的要求要更严一些,不能与农村支部党员的要求相等同。在区、乡级整党中,要十分重视县属驻区、乡的一批企事业单位的整顿工作。这些单位直接为群众的生产、生活服务,做了大量有成效的工作。但是,它们在经营思想、作风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在整党中应认真加以整顿。县级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派人协助区、乡党委加强对这些单位的整党工作的指导。
区、乡级整党,基本上可以参照县级整党的方法,结合实际情况,由各地具体安排。村级整党,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上好党课(党课的宣讲提纲,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根据中央整党决定和本通知的精神,结合本地区的实际,负责组织力量进行编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边学边议,边检查边改正。在此基础上,再郑重地进行党员登记工作。
农村整党应充分注意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要采取多种形式包括开非党群众座谈会、登门拜访等,诚心诚意地听取他们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批评。这样做与过去那种“群众整党”,由非党群众决定党内问题的做法是完全不同的。
农村整党特别是村级整党中,要着重正面教育,着眼于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觉悟。要认真吸取我们党历史上在农村工作中多次出现的“左”的做法的教训。不准搞逼供信,不要开斗争会,不要乱上纲,不要扩大化。对犯有严重错误经教育仍不肯检查改正的党员,要严肃处理。在整党过程中,要严禁打骂和其他人身侮辱,严禁借机整人和报复打击,还要防止利用宗族关系干扰整党的现象。
农村整党的时间,从全国来说,应从今年冬天开始,到1987年春天完成。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安排。
农村整党,应当注意不误农时,利用农闲季节和生产间隙进行。在充分做好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每一批整党的时间,大约乡级三、四个月,村级两、三个月。问题比较多,情况比较复杂的单位,时间可以适当放长一些。
九、严格注意掌握政策。农村整党同样要实行“既要解决问题,又不要搞乱”的原则。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弄清思想,改正错误,团结同志的目的。要从严治党,坚决反对那种讲面子不讲真理,讲人情不讲原则,讲派性不惜牺牲党性的腐朽作风。
鼓励农民勤劳致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的和长期的政策。对于积极带领周围群众开辟生产门路、一道致富的党员和有觉悟的农民,要予以表扬和支持。对于极少数党员和党员干部只图“享受”执政党党员的好处,钻改革的空子谋取私利,甚至采取投机诈骗、坑害群众、偷漏国税、制造和贩卖假货等不法手段牟取暴利的问题,必须严肃处理。
在农村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过程中,有些党员干部利用职权侵占、私分集体财产的问题,必须解决。但这些问题又十分复杂,解决时要真正做到照顾历史条件,慎重从事。在整党中,只要领导力量和其他条件允许,就要加以解决。如果确实暂时还不具备条件,一时来不及处理的,允许在整党后做出切实安排,加以解决。
在农村搞活经济的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例如党员在经营乡镇企业、承包工副业、处理分配优惠贷款和平价物资等方面发生的一些问题,凡是明显属于以权谋私、损公肥私等不正之风的,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严肃处理;凡是明显违反党的政策原则,自行规定的很不合理的分配办法,应根据中央有关指示,彻底加以解决;凡是界限不清,一时难以定性的问题,也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但在这次整党中可以暂不作处理。中央将责成有关部门会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加以研究,分别制定政策性规定,以便遵循。
对于一些党员干部和党员中存在的严重强迫命令作风,应予纠正。但在纠正时要做分析。对那些依仗权势,作威作福,甚至敲诈勒索,严重危害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必须给予应得的处分;而对那些不是以权谋私和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只是由于任务重、时间紧,由于急躁情绪和方法简单而产生的强迫命令,则应作为思想作风问题对待,主要是进行教育和总结经验教训。
对于那些早年参加革命,现在年老体弱,失去工作能力,或因其他实际困难,不能经常参加党的活动的,不能把他们看作“长期不起作用”的党员,而应当予以登记。而且在政治上、生活上,要热情地给予帮助。
必须着重指出:农村整党一定要坚持促进、保证改革和经济发展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农村政策。各项整党工作都要有利于农村改革向纵深发展,有利于农村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有利于农村经济的进一步搞活,有利于农民生产积极性的进一步发挥,而不能相反。凡是涉及到重要的政策问题,一定要慎重对待,及时请示报告,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行动。
十、加强对农村整党的领导。农村整党由县委全面负责领导,县委书记必须亲自抓。省、地(市)委也应拿出相当大的精力和时间来进行指导,保证农村整党的健康发展。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在调查研究、搞好试点的基础上,根据本通知的精神,指导县委做好分期分批开展农村整党的具体规划和部署,并负责督促检查。
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仍从重大方针政策上予以指导,并随时检查监督。
为了保证农村整党的顺利进行,省、地(市)、县领导机关都要从在职的和退到二、三线的同志当中,选调一批思想作风好,有一定政策水平和群众工作经验的干部,经过学习,派到农村担任宣讲员、联络员、巡视员。
在农村整党过程中,省、地(市)、县各级党委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及时指导。过去工作中由于领导上工作失误或官僚主义者渎职所造成的问题,有关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应当主动承担责任。某些不能领导整党的农村领导班子,应先行调整。对个别问题比较严重的党组织,应当单独安排,配备领导力量,选派得力干部,具体帮助整顿。在部署、指导农村整党的同时,要继续抓紧抓好县级整党工作,绝不能放松。
我们党在农村有深厚的群众基础。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改革又取得了显著成效,广大农民群众对党的政策是衷心拥护的。我们有过去历史上进行农村整党的正反方面的经验可以借鉴。这次农村整党只要各级党委切实加强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充分相信和依靠广大党员干部和党员的自觉性,就一定能够顺利完成,取得应有的成效。经过整党,广大农村党组织必将更加坚强有力,党群关系必将更加密切,农村经济上稳步增长和政治上安定团结的局面必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必定会大大促进农村以至全国的两个文明建设。
这个通知的精神,适用于县以下的企事业单位和城市街道的党组织的整顿。军队团以下党组织的整党工作,由中央军委负责部署。
(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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