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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行政部门与司法部门密切配合 加强法制教育从小学生抓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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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1-25
第3版()
专栏:

吉林省教育行政部门与司法部门密切配合
加强法制教育从小学生抓起
本报讯 为加强对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培养他们从小遵纪守法,吉林省教育委员会和司法厅决定把抓好小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在全体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的起点。
为此,这两个部门最近发文,要求全省小学都要将法制教育作为思想品德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列入教学计划,排入课程表,并要求班会、队会配合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宣传。城镇小学要重点进行《交通管理规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常识教育,农村小学要以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重点,高年级还要进行一些有关公民权利、义务、刑法常识的教育。
为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自去年以来,吉林省教育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密切合作,加强了具体指导。在全省普遍布置的同时,他们在长春、吉林两地的城乡小学中各选一所作先行试点,取得经验,指导全省。各市、地、州、县也都抓自己的试点学校,以点带面。
省有关部门还采取措施,切实解决法制教育的师资和教材问题,规定这项工作一般由专职的思想品德课教师担任,也可由班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或主管政治思想教育的行政领导兼任。省司法厅要求各级司法部门向学校提供法制宣传教育材料,到学校作报告,协助教育部门培训法制教育师资或指定专人兼任学校校外法制教育辅导员。省教育学院和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已着手共同为小学生编写有本省特点的法制教材,为教师编写教学参考资料。 (陆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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