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6阅读
  • 0回复

杂闻琐议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1-27
第8版()
专栏:

杂闻琐议
张政明
我的一位同事得病,持医生开的病休单来请假。单上所写“休息五天”四字,起始谁也不识,后集“同室”(其中不乏识得几个甲骨文的),聚首共谋,费时六百秒钟,方断此字案。又听说有个卫生院的司药员将医生处方中的“鹿霜”误认为“砒霜”,致人死命。
感此,建议卫生法中规定全国所有医务人员,处方禁用草字,否则以违法论处。字关人命,切莫等闲。
上海的特级教师于漪在两个可露风头的场合,亮了两次“中学教师”的牌子,遭了两回“不屑一顾的冷落”,于是她深有感慨地说:“我发现,无论什么地方,学生怎么不好,他们还都是尊重教师的。不尊重教师的是一些干部,是有些家长,是社会。”
自从中央决定为广大中小学教师提薪,设立教师节后,不少地方闻声而动,尊师之风一时大兴,据说理发、看病、洗澡、买菜、下餐馆、坐车等均可优先。且不论能否实行,教师们大概也是不敢接受的。如要问问广大中小学教师有什么心愿没有呢?我想是有的,一个小小的心愿:希望得到平视的眼光和诚实的微笑。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