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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强对债券、股票的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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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1-28
第2版()
专栏:我说经济改革

要加强对债券、股票的管理
杨明
现在,一些地区和企业为解决资金短缺的矛盾,采取有奖债券和股票等形式,开展了社会集资活动,这对于搞活资金融通,变消费基金为生产基金,以发展生产,扩大商品流通,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解决职工福利等,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对债券、股票缺乏统一管理和正确引导,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
——宏观上缺乏总体控制,盲目性较大。许多单位未经人民银行批准或登记备案,自行决定集资。沈阳市搞集资的十八户企业中有十五户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丹东市九十七户集资企业中,只有三十户到人民银行办理审批或登记手续。
——集资投向不合理,除少部分用于生产外,用于盖职工宿舍、住宅的资金一般占集资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使生活性基本建设规模过大。
——有些企业以集资为名,侵占国家利益,给职工分钱发奖。他们把股票利息打入企业成本,红利进入企业利润,在财政上占去国家一块利益。
——债券、股票的报酬普遍高于银行储蓄利息两、三倍,最多的高出二十倍,使一部分银行存款被抽走。这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国家储蓄和信贷计划。
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在宏观上对发行债券、股票加强管理和引导。我认为,发行债券、股票必须由人民银行审批或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发行,以便国家对社会资金实行总体控制;集资的资金用途要经地方政府审查批准,防止资金流向不合理和盲目使用;参照银行储蓄利息标准,规定股息和债券分红的标准,避免企业以股息、红利的形式变相滥发奖金。
(注:本文作者是辽宁省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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