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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懂法依法办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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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1-29
第2版()
专栏:经济法制纵横

11月12日,《经济法制纵横》专栏披露了犯罪分子卢慧华在杭州、嘉兴进行诈骗活动的事实梗概,并提出“为什么容易上当受骗”的问题。不少读者来信来稿对此进行分析。《依法把住审查关》的文章说明,卢慧华的诈骗活动能够得逞,关键是没有按照法律程序把好审查关,现刊登如下。同时欢迎读者来稿参与讨论。
——编 者
学法懂法依法办事
邹瑜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我国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已经和正在发生变化。这对作为上层建筑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主义法制提出了十分紧迫的要求:使用法律手段来调整日益复杂的经济关系,以保障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由主要依靠政策办事逐步过渡到既依靠政策又依靠法律办事,这是经济领域实行法制,用法律手段来管理经济的一件大事。办好这件大事,当务之急就是要使广大经济工作者增强法制观念,掌握法律常识,养成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在短短的几年里,制定了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重要法律、法规三百多个。我国法律尽管还不够完备,但在重要的、基本的方面,应当说是有法可依了。这些法律、法规特别是同群众生活有密切关系的法律、法规,不管哪个行业、从事何种职业都要学,经济部门的同志要学习和掌握各种税法、经济合同法、环境保护法、商标法、会计法、统计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有关经济工作的法律常识。只有学法、懂法,才能做到依法办事,保护公有制和共同富裕的分配制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保持商品生产者之间正常的经济关系,建立稳定的商品经济秩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在对经济技术交流中维护国家利益。
目前,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现象还很值得注意。纠正这种现象,需要建立法律的极大权威。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具备三方面的条件。一是进一步加强立法,使之有法可依;二是干部带头依法办事;三是执法机关执法必严并把法律交给广大群众,形成强大的监督力量。
干部学法、懂法,依法办事,是树立法律权威的关键之一。作为一个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干部,只有带头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才能带动人民群众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干部是否掌握法律知识,并且身体力行,应当作为革命化和知识化的一项要求。将来,“法盲”不应该进领导班子,特别是县长以上的行政首长,必须学会用法律手段管理国家事务。我们的厂长、经理和企业干部,如果不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就不可能做到依法用权,把国家交给的权力真正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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