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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有功之臣 激励健儿争先 国家体委将每年公布优秀田径、游泳运动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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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1-29
第3版()
专栏:体育

表彰有功之臣 激励健儿争先
国家体委将每年公布优秀田径、游泳运动员
新华社北京11月26日电 (记者刘大恩)国家体委最近作出决定,今后每年年底将公布一批对我国体育运动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当年“国家优秀田径选手”和“国家优秀游泳选手”,并授予金质或银质奖章。
国家体委副主任徐寅生说:“田径、游泳项目是奥运会的比赛项目,奖牌多,影响大。国家体委采取这一措施是为了促进我国田径、游泳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鼓励运动员在国内外重大比赛中不断创造优异成绩。”
决定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将获得当年的“国家优秀田径选手”称号。
在当年的正式比赛中,成绩达到国际健将标准者;打破全国纪录者;获得亚运会、亚洲田径锦标赛冠军者;在奥运会和世界田径锦标赛中进入决赛前十二名或径赛项目复赛前十六名者;进入世界杯和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前三名者。
获得“国家优秀游泳选手”的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一、成绩相当或排列在世界游泳前五十名以内;二、创亚洲最好成绩;三、打破全国纪录。
符合上述规定的运动员除授予优秀选手称号外,还将获得银质奖章,如果连续四年获奖者则授予金质奖章。
决定还同时规定,获得上述两个称号的运动员若违反“运动员守则”或犯有严重错误,国家体委有权取消其称号,或取消参加比赛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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