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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看查问 调查了解 提出意见 天津市人大代表视察市区县民事审判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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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2-02
第4版()
专栏:

  听看查问 调查了解 提出意见
  天津市人大代表视察市区县民事审判工作
新华社天津12月1日电 (记者杨夫保)天津市人大代表首次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南开区、宝坻县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进行视察,并对所取得的成绩表示满意。
根据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部分市人大代表从11月28日至30日,对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南开区、宝坻县人民法院民事法律执行情况,审理民事案件情况,办案质量,审判人员办案能力、政策水平,以及审判人员作风等问题进行了视察。代表们听取了市、区、县法院院长关于民事审判工作和民事申诉工作的汇报,查阅了部分民事案卷,旁听了开庭审理民事案件,还同审判人员、律师、司法助理员以及派出所、妇联、调解组织等方面的代表座谈,听取意见。
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1至10月,共受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千零六十三件,审结一千三百四十七件(含去年旧存案件五百三十件),结案率为126%,尚存未结案二百四十八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50%,初步改变了民事审判工作长期存在的忙乱应付局面。
在视察过程中,人大代表共抽查了六十六份案卷,绝大多数案件能够依法审理,当事人认为判案公正合法,对案件审理结果满意。
在视察中,人大代表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有的审判人员没有依照法律程序办案,有的立案案由不甚清楚,事实没有查明,证据不够充分,使用简易程序办案较多;二审法院受理上诉案件有的把关不严,有的案件久拖不结。如天津市河东区法院审理的一个房屋纠纷案件,案情不清即予判决,原告不服上诉,市中级法院发现这一问题后,发回重新审理。代表在阅卷中发现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房产案件处理欠妥,中级法院二审中又维持了原判,经这次人大代表提出意见,市中级法院立即进行了研究,准备协同有关部门妥善解决案件判决后的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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