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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军实行飞行人员退出飞行岗位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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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2-02
第4版()
专栏:

  空军实行飞行人员退出飞行岗位制度
新华社北京12月1日电(记者孙茂庆)经中央军委批准,空军实行飞行人员退出飞行岗位制度。到目前为止,空军各航空兵部队已结合精简整编,陆续安排了一批年龄较大、身体不适应飞行的飞行人员退出飞行岗位。一支更加年轻、更适应作战要求的飞行队伍正在人民空军茁壮成长。
飞行是一项脑力和体力相结合的高度紧张的特殊劳动。飞行人员不仅要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忘我的牺牲精神,还要有健壮的体魄。过去空军对飞行人员停飞没有明确的年龄规定,使得一些年龄较大的飞行人员没有及时退出飞行岗位。这样,既不利于把有限的器材和经费用于培养年轻的飞行员,加快部队战斗力提高,也不利于飞行安全。空军党委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经过广泛调查,反复论证,确定了歼击、强击、轰炸、运输等机种的飞行人员的最高年龄,要求各航空兵部队认真结合精简整编,实行这一新的制度,加速空军的现代化建设。
空军党委对退下来的飞行员十分关心,多次研究,设法安排好他们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保证他们各得其所,继续在新的岗位上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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