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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工局改革劳保制度 农民合同工有了养老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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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2-04
第2版()
专栏:

南京市建工局改革劳保制度
  农民合同工有了养老金
本报讯 记者朱维群、通讯员苏建中报道:南京市建工局在行业改革中研究新问题,试行国营企业中农民合同工的养老金保险办法,解决了这部分职工“老有所养”的问题。
南京市建筑业国营企业实行弹性用工制度以来,从郊县招用农民合同工插到生产班组,形成一支年轻力壮、能吃苦耐劳的队伍。目前市属三个公司共有农民合同工五千六百名,占职工总数的33%,占生产第一线工人的50%。大量使用合同工,促进了管理制度上的改革,便于机动组织施工队伍,减轻了企业在职工住房、家属安排等后勤服务方面的负担。大批农民工在国营企业中迅速成长为施工、技术骨干。市建三公司二百三十六个生产组中就有一百四十个是农民工担任组长。但是在旧规章下,长期在同一个班组的职工,固定工退休后可享受工资额75%的劳保金,农民工则拿不到一分钱,影响了他们的积极性。
针对这一问题,市建工局在市劳动、财政、银行、保险等部门协同配合下,制订了《农民合同工(插班)养老金保险试行办法》,于7月在市属企业实行。这个办法主要包括:农民合同工以目前进入企业的年限划分为三个档次,每月分别交付七点五元、十元和十二点五元的养老保险金,退休后即可根据交保档次和工作年限,分别领取每月二十五点五元至一百五十元的养老金。养老金支出总额中个人投保部分约占20%,企业负担约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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