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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社会主义的出版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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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2-04
第3版()
专栏:

  做社会主义的出版家
  本报评论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出版事业发展迅速,目前已有出版社四百一十五家,1984年出书四万种,比1980年翻了一番。在众多的出版物中,绝大部分是有益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好书,是作者、编者、印行者严肃而辛勤劳动的结晶。但是,也确有一些质量不高甚至是粗制滥造的读物,如大量翻印新武侠小说及据此改编的连环画等,在社会上产生消极影响,引起广大群众的不满。其中的一些教训,很值得出版工作者记取。
社会主义的出版事业,根本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出一本书,首先要考虑对人民是否有益,对社会主义两个文明的建设是否有利,其次才考虑能否赚钱。出版社作为企业单位,是应当注意经济效益的,但这要靠多出群众欢迎的好书和改善经营管理来实现。事实上,很多优秀图书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一致的,既能陶冶思想、指导实践,又畅销。当然,也有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不一致的,如一些有价值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论著,往往购者甚少;而一些无益甚至有害的消闲书,往往十分畅销。这是精神产品在商品市场上的一种特殊现象,需要出版工作者采取正确的态度。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明确指出:“思想文化教育卫生部门,都要以社会效益为一切活动的唯一准则,它们所属的企业也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这就是我们出版工作应当遵循的正确方向。
我们的出版工作者要做社会主义的出版家,有理想、有远见、有魄力,能把握时代的潮流,善于辨别各类文化成果中的良莠和群众的不同需要,把最好的精神食粮及时供给人民。为了文化事业和两个文明建设,有时宁愿做一点“赔本生意”(当然,只要经营得好,整体上是可以赢利的),决不能为了赚钱而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倾销无益有害的读物。这就是社会主义出版家有别于资本主义出版商的根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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