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6阅读
  • 0回复

为实现社会风气社会秩序社会治安根本好转而努力 党中央和国务院要求各地各部门组织实施全民普及法律常识规划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2-05
第1版()
专栏:

为实现社会风气社会秩序社会治安根本好转而努力
  党中央和国务院要求各地各部门组织实施全民普及法律常识规划
新华社北京12月4日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批转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司法部《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并为此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在通知中说,全民普及法律常识是我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这项工作,对于进一步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推进社会主义两个文明的建设,实现党在新时期总的奋斗目标和总任务,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要把这项工作,同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以及其他各项思想政治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为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一代新人打好坚实的基础。要引导人们不仅学法、知法,更要自觉守法、用法,勇于同各种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为实现社会风气、社会秩序、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而努力。
通知指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单位领导,要结合普及法律常识这项工作,认真检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遵纪守法的情况,总结经验教训,订出改进措施,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广大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对违法乱纪、触犯刑律的人,特别是违法的“执法者”,必须严肃依法追究,尽速查处,做到件件有着落。政法部门和一切执法工作人员更要带头学好法律,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坚持光明正大、公道正派的原则,发扬廉洁奉公、见义勇为的优良作风,为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作出新的贡献。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