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5阅读
  • 0回复

中宣部、司法部制定 《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摘要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2-05
第1版()
专栏:

  中宣部、司法部制定
  《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摘要
一、普及法律常识的对象、内容和要求
普及法律常识的对象是工人、农(牧、渔)民、知识分子、干部、学生、军人、其他劳动者和城镇居民中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
普及法律常识的基本内容是:我国的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试行)、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兵役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其他与广大公民有密切关系的法律常识。
普及法律常识的要点是:
宪法:我国宪法的地位和作用,我们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职权及活动原则,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刑法:我国刑法的任务,违法与犯罪,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刑罚的种类,犯罪的种类,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原则,以刑法为武器积极同刑事犯罪作斗争。
刑事诉讼法: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刑事诉讼原则,刑事诉讼制度,依法参加诉讼活动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民事诉讼法(试行):民事诉讼法的任务,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民事诉讼的管辖和程序,怎样写民事诉状。
婚姻法:我国婚姻法的主要原则,结婚的条件和结婚登记,离婚的条件和处理原则,社会主义家庭关系,要同婚姻家庭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继承法:继承权和遗产,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遗产的处理。
经济合同法:经济合同法的作用,经济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违反经济合同的责任,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和仲裁,维护经济合同的严肃性和认真履行合同是每个当事人的义务。
兵役法:我国现行的兵役制度,兵员的征集,现役军人和预备役军人,民兵,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义务,现役军人的优待和退出现役后的安置。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的性质和作用,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及决定处罚的程序。
对上述内容,各地、各单位可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有所侧重。此外,各地还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需要,分别选学其他有关法律常识,如民族区域自治法、森林法、环境保护法(试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专利法、文物保护法、食品卫生法及各种税法等。
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要积极参加普及法律常识的活动。普及法律常识的重点对象:第一是各级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第二是青少年。各级领导干部要多学一点,学深一点。除应该掌握上述要点外,还要学点法学基础理论和经济法方面的知识,要熟悉同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在青少年中普及法律常识,要由浅入深,循序渐进,打好基础。各级各类大、中、小学要根据不同对象和不同要求设置有关法制教育的课程。小学重点是进行法制的启蒙教育,普及交通管理规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有关常识。在小学高年级学生中进行有关违法犯罪的简单概念教育;中学应重点普及宪法和刑法等有关法律常识;大学学生还应学习法学基础理论和同本专业有关的法律知识。所有大、中、小学都要向学生进行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教育。
二、普及法律常识的方法
普及法律常识要紧密联系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
有计划地、比较系统地上法制课是普及法律常识的重要形式。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可采取不同形式上法制课。
充分发挥报纸、刊物、广播、电视在法律普及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都要有专人负责,办好法制宣传栏目,增加法制方面的宣传报道,努力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积极做好各种普及法律常识书籍的编写、出版、发行工作。除已出版的普及法律常识的干部读本、工人读本、农民读本、战士课本、党校课本、团校课本之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行业系统要组织写作力量,紧密联系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情况,为工人、农民编写法律常识的辅导教材或辅助读物。要积极组织有关法制文艺作品的创作。要注意发挥文化宫、青少年宫、文化馆(站)、俱乐部、影剧院以及乡镇文化中心等群众文化阵地的作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法律常识答题竞赛、讲演、读书活动等方法,吸引青年参加学习;运用橱窗、板报、画廊、幻灯、展览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耳濡目染,形象地、具体地了解法律常识,增强法制观念。
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必须为实现党在现阶段的总任务、总目标服务,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服务。要紧密结合生产和工作,结合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结合思想政治工作、“四有”教育去进行。
三、普及法律常识的步骤
全国范围的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分期分批组织实施。然后,在分批普及的基础上,进行总结考核。
(新华社发)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