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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贷款原则 提高信贷效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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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2-05
第2版()
专栏:经济法制纵横

  坚持贷款原则 提高信贷效益
  中国银行办公室 陈士平
11月12日人民日报第二版披露的“惠华公司”诈骗案,提到中国银行嘉兴支行给其开了户头,并先后贷款共八十万元一事。嘉兴支行对此进行了检查,贷款现已收回。事情虽然发生在嘉兴支行,但给我们系统各单位都敲了一次警钟,应从中吸取教训。
嘉兴支行经办人员不按原则办事,只凭领导部门批件就给开了户头,发放了贷款,是很不严肃的,做法也是错误的。
加强信贷管理,坚持贷款原则,银行部门人人有责。对任何一项贷款,银行都必须进行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和基本条件的严格审核。如果只听别人介绍,轻信本人编造的谎言,而不坚持贷款原则,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怎能不上当受骗栽跟头!
嘉兴市支行的教训,就在于有章不循,审批不严。在改革逐步深入的新形势下,银行各项信贷制度虽然有待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但更重要的是现有的贷款原则和各项信贷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只有这样,才能堵塞漏洞,并且有助于贷款效益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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