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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生育力调查数据反映 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取得很大成效 结婚率高,离婚率低,由早婚型向晚婚型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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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2-06
第1版()
专栏:

  国家统计局生育力调查数据反映
  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取得很大成效
  结婚率高,离婚率低,由早婚型向晚婚型发展
本报讯 为深入了解我国生育力水平和发展趋势,分析研究妇女生育水平的变化及原因,提高我国在生育力和人口学其他方面的调查研究能力,为国家制订人口政策提供更为丰富的科学资料,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于今年4月在河北省、陕西省和上海市进行了第一期深入的生育力抽样调查。调查工作全部由经过严格训练的妇女调查员担任。在胜利完成调查任务的基础上,经过电子计算机数据处理,目前已写出了初步报告。调查报告反映,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取得很大成效。
(一)婚姻状况。二省一市同我国其他许多地区一样,结婚率高,离婚率低,婚姻关系稳定。近三十年来,正由早婚型逐步向晚婚型发展。1984年上海市平均初婚年龄已达二十六岁,河北、陕西两省为二十一点九岁。
(二)生育状况。近三十年来初育年龄有很大推迟,初育年龄中位数上海市上移了三点九岁,陕西省上移了三点四岁,河北省上移了二点二岁。平均生育年龄1984年上海为二十六点八岁,河北、陕西分别为二十四岁和二十六岁。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一个孩子的政策在城乡都得到广泛响应,1980年以来出生孩子中,一胎率上海为80.6%,河北为46.8%,陕西为44.3%。
(三)避孕情况。调查结果表明,妇女避孕知识较为普及,平均每个妇女知道五、六种避孕知识。近三十年来平均每个在婚妇女使用过一种以上的避孕方法。
调查数据还反映,进入八十年代初期,初婚、初育年龄有所下降。河北、陕西多胎生育仍占四分之一左右。为此,加强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减少多胎生育,提高避孕药具、手术以及计划生育服务的质量十分重要。
据了解,这次调查得到了国际统计学会研究中心的技术协助,并获得了挪威、丹麦和加拿大国际发展研究中心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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