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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批发市场 同菜店联营 与单位挂钩 沈阳市菜农进城经营蔬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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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2-06
第2版()
专栏:

  办批发市场 同菜店联营 与单位挂钩
  沈阳市菜农进城经营蔬菜
本报讯 新华社记者华桂勤、陈惠明报道:蔬菜供销放开以后,辽宁省沈阳市郊区一些菜农采取进城自办或联办批发市场,同国营菜店联合经营,与工矿企业等大伙食单位挂钩供应等新形式经营蔬菜,解除了部分菜农的卖菜之忧,缓和了城市居民的“买菜难”。
沈阳市郊菜地今年大多承包给了一些蔬菜专业户。这些专业户想集中精力搞好蔬菜的商品生产,不愿分心进城摆摊卖菜,而国营商业部门又不再对蔬菜实行统购包销,因而部分菜农常为卖菜困难而发愁。市政府和有关部门一方面采取措施,引导二百多个国营菜店同菜农签订供销合同;发展有证个体菜贩二千八百多个,支持他们运销蔬菜。另一方面,这个市鼓励菜农大胆尝试,探索自营蔬菜的新途径。在有关部门的帮助下,菜农们创造了一些经营蔬菜的新形式。
——自办或农商联办蔬菜批发市场。东陵乡八家子村的菜农首先办起第一个蔬菜购销服务站,除经营批发自产的蔬菜外,还为其它菜农代办批发,只收取少量管理费。皇姑区和东陵区的一些菜农则分别与国营蔬菜部门联合办起了两个蔬菜批发市场,由菜农提供蔬菜,国营商店批发经营,利润按商定的比例分成。
——同国营商店联合经营。杨士乡菜农胡延范和铁西区的日新商店第二门市部商定联营,由胡延范提供自产的蔬菜,商店负责销售,所得利润按双方协商的比例分成。
——与厂矿、机关及饭店等大伙食单位挂钩供应蔬菜。前进乡和于洪乡的菜农,已同制药厂、电缆厂、重型机械厂等单位挂了钩,由菜农按时按需供应蔬菜,价格略低于农贸市场。
这几种新的经营蔬菜形式,有几点好处:一、一举三得。菜农不必为卖菜担心,商店不再为无菜卖发愁,厂矿伙食单位也不再忧虑无菜下锅;二、农商矛盾得到解决。菜农与商店联营和联办,不仅经济利益联系在一起,而且能使产销真正结合在一块,农商两家一齐想办法经营得更好,不再扯皮闹矛盾;三、经济效益好。无论是自办联办,还是产销联营或挂钩,都拓宽了流通渠道,减少了经营层次和环节,减少了费用、降低了损耗,价格也就相对低些,菜农、商店和消费者都较满意。
(新华社供本报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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