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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有计划搞好后备力量建设 完善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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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2-09
第4版()
专栏:

  中国将有计划搞好后备力量建设
  完善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制度
新华社北京12月8日电 记者从中央军委有关部门获悉: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军队精简整编的新形势,我国将按照兵役法的规定,完善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制度,有计划、有重点地搞好后备力量建设。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兵和预备役工作要坚持改革,进一步减少数量,提高质量,抓好重点,打好基础。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最近批转了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兵、预备役工作的意见》,指出,民兵制度是我国的一项传统军事制度,民兵建设是国防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尤其是在当前国家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现役部队大量裁减的情况下,更要重视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精干的常备军和强大的后备力量相结合,是建设现代化国防的必由之路。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和各级军区,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强对民兵、预备役工作的领导。
总参谋部、总政治部的《意见》,充分肯定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后备力量建设所取得的成绩,根据尽量减轻群众负担,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的要求,以及中央军委关于减少现役部队、加强后备力量建设的方针,提出了进一步调整民兵、预备役工作的任务主要是:坚持民兵制度,搞好民兵与预备役的结合;充分发挥民兵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骨干带头作用,为国家经济建设作贡献;大大压缩民兵军事训练的规模,突出训练重点,改进方法,注重实效;民兵武器要调整品种结构,缩小分布面,加强管理;加强预备役部队建设,加强对民兵、预备役工作的领导。
总参、总政的《意见》指出,民兵既是我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又是预备役的基本组织形式。要按照兵役法的规定,坚持民兵制度,巩固民兵组织,搞好民兵与预备役的结合。基干民兵为第一类预备役,普通民兵为第二类预备役。基干民兵不在于多,而在于精,数量要进一步压缩。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情况不同,对民兵、预备役工作的要求要有所区别。要建立健全预备役军官制度,有计划地培训预备役军官和后备兵员,从组织、装备、训练等方面把预备役师、团建设好,真正做到平时少养兵,战时多出兵,保证我军在精简之后,能够担负起保卫祖国安全、保卫四化建设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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