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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与子女犯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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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2-11
第4版()
专栏:法制园地

家庭教育与子女犯罪
从家庭教育情况看,我们可以把家庭分成以下类型:
一、科学育儿的家庭——父母具有科学育儿的知识,也基本上能用正确的方法教育子女,这样的家庭大约占整个家庭的15%左右。
二、只养不教的家庭——这类家庭为数不少,父亲把教育子女的责任推给母亲,母亲又推给老师或阿姨,基本上是放任自流,任子女自然发展。
三、溺爱的家庭——这样的家庭也为数不少,在独生子女中尤多。全家捧着个宝贝蛋,孩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要星星不敢给月亮,什么事也不让他们干。
四、滥施惩罚的家庭——家长就怕子女变坏,孩子稍有不当之处,不问情由,棍棒交加,训斥责骂。
五、唠叨的家庭——父母怕孩子学坏了,千叮咛、万嘱咐,整天唠唠叨叨,孩子因而心烦且反感。
六、教育不一致的家庭——父管母护,父母管爷爷奶奶护,教育作用被抵消。
七、“平等”的家庭——长幼关系被颠倒,儿子可以叫父亲“老家伙”,父子母女可以互骂。有的孩子咬爸爸,妈妈反说:“你就让他咬一口吧!”爸爸说:“真疼”,妈妈则说:“疼一会就好了”。
八、有犯罪行为的家庭——父母或兄姐有不同程度的犯罪行为,或者父亲是几进几出的劳改犯,或者母亲耍流氓。
从教育的角度看,除上述第一类家庭外,其余七类家庭如不改善,都有导致子女堕落犯罪的因素。
(据《武汉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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