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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只有十四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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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2-11
第4版()
专栏:法制园地

被告只有十四岁
杨劲松,某小学六年级学生,因犯抢劫罪站在被告席上。他就是曾经一度搅得人们惶惶不安的“楼内抢劫犯”。他在1985年1月至5月间,连续在七幢宿舍楼内持改锥、剪子等凶器,抢劫、抢夺。然而,他只有十四岁。他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呢?
他的父亲沉痛地说——
我和孩子的妈妈都没念过书,我是司机,我爱人是保育员。杨劲松是我们最小的儿子。这孩子上到小学三年级后,便开始留级。我和他妈除了打他,就让他哥哥、姐姐管他。他姐姐不爱管,他哥哥又管得太严。有一次,我晚上一点多出车回来,看到他哥哥还让他跪在地上。原来快期中考试了,他还不复习功课,他哥哥就罚他跪。学校老师也三天两头叫我们去学校,指责我们不管孩子。我很生气,心想他上不了学就算了,将来可以干点粗活。他爱看武侠小说,就想抢人家东西,逞逞“英雄”,结果犯了罪。
杨劲松淌着眼泪说——
我从小不爱学习,爱看武侠小说,我经常让家长给钱买武侠小说。买不到,就跟同学借。借的书终究要还的,我还是想自己买。一次听说有个男孩抢了一个阿姨的皮包,后来也没抓住,我便想到了抢钱。从那以后,我模仿那个男孩子,专门在附近的宿舍楼里抢妇女和女孩子的书包,一来地形熟,二来她们追不上我。我抢劫三次,抢夺四次。我原想这不算犯罪,抓住了送派出所教育一下就会放了,现在才知道是犯罪了。
李玲
编后:这又是一种类型的犯罪少年:不知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从小不爱学习,爱看武侠小说”。这样的孩子在失足少年中占一定数量。对待这些孩子,家长和学校应该采取什么方式进行教育、挽救?希望大家都来思索、探讨;也希望热衷于出版武侠小说的有关部门关注一下这种小说造成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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