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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 本溪市积极开展普及法律常识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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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2-12
第4版()
专栏:

树立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
本溪市积极开展普及法律常识工作
本报讯 辽宁省本溪市在群众性的普及法律常识宣传教育工作中,取得可喜成绩。县以上干部普及法律知识工作已基本结束。学法、守法、执法的良好风气已在全市初步形成。
为在全市城乡普及法律常识,早在去年8月,中共本溪市委就制订了《本溪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三年规划》。为使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市委在党校、经济干部学校,先后举办六期部、委、办、局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轮训班,有80%以上的领导干部参加了学习。进而,又组织全市县级以上干部学习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经济合同法等十个法律。经过四次统一考试,现已有90.2%的县级以上干部拿到了结业证书。在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的基础上,组织一般干部和广大群众学习法律常识。到目前为止,全市一般干部和广大群众已学完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惩罚条例等法律或法规。经考试,成绩也比较好。大、中、小学也都把普及法律常识纳入教学计划,开展灵活多样的遵纪守法教育或设置系统的法制课。为加强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本溪市建立了由市委书记牵头,各级党委领导和学法积极分子一万八千多人组成的法制宣传队伍。他们经常通过各种形式向人民群众进行法律常识的宣传教育。群众性的学法活动,促进了社会风气和社会治安明显好转。文明单位、五好家庭增多,依法治厂、治村、治店、治校的单位越来越多。最近市委提出,明年要由普遍学法转向普遍用法。县以上干部要结合本职业务学习有关专业法律、法规;一般干部和群众分别在明年上半年到后年学完十个基本法,以保证三年内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
(里烽 刘贵军 蔡步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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