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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发出通知 检查《统计法》贯彻执行情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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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2-14
第2版()
专栏:

国家统计局发出通知
检查《统计法》贯彻执行情况
本报讯 国家统计局最近发出通知,要求在今冬明春开展关于《统计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
《统计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统计干部和广大群众增强了法制观念,提高了统计资料质量。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违反《统计法》的现象屡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建设,纠正目前一些地方发生的虚报、瞒报等违法行为,保证统计资料准确、及时,有必要进行一次《统计法》贯彻执行情况的大检查。
《通知》说,这次检查按单位隶属关系进行,采取单位自查和上级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既要检查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是否履行了《统计法》规定的职责,也要检查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的职权是否受到侵犯。检查的重点是: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对检举揭发人员进行打击报复;非法撤销县级以上独立统计机构和乡镇统计人员;滥发统计报表和自行公布属国家机密数字等违反《统计法》的行为。
对违反《统计法》,篡改、谎报统计资料,打击报复检举揭发人员的事例,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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