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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性与人情之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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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2-14
第4版()
专栏:

在党性与人情之间
1983年岁末,武汉市江汉区原区长、区委副书记张明远,担任了江汉区区委书记。
张明远上任不久,就碰到了麻烦的事。在改革中,区原财办系统有两个局要撤销,新成立一个委办机构,两名局领导要调到其他局工作。任免决定早就下了,组织上个别谈话也不少,而他俩却以各种“理由”迟迟不动。
对搞不正之风的人和事,做到敢于碰硬,敢于扶正祛邪,敢于冲破关系网。这是张明远代表区委在全区干部大会上宣布的。而这两个干部恰恰又是与张明远共事多年的“老关系”。怎么办?迁就吧,这得丧失原则;坚持吧,就要得罪人。
不少干部在眼睁睁地看着他们,群众也在纷纷议论:“这着棋怎么走,要看明远书记的了。”
张明远知道这事不能含糊。他在区委常委会上明确表态:原则要坚持,思想工作要做好,他们如果顶着不去就要绳之以党纪。
他来到其中一位局领导办公室,寒暄之后就转过话题:“调令下了这么多时,你怎么还不到职呀!”
“扫尾工作多,还没有了结。”回答有些吞吞吐吐。
老张了解这位老同事,思想上显然有些梗阻。他针对对方流露出来的思想,晓之以理,语气十分肯定地说:“这是区里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的。领导干部不能站在改革前列,不能以身作则,遵守纪律,怎能去影响、教育他人呢?……”
一席诚挚、坦率的话语,使这位老同事羞愧、诚服。张明远又找到另一位局领导,谈思想,解疙瘩,既严肃,又贴心。紧接着,老张又带着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协助督促他们办理好工作移交手续。两位局领导走马上任了。
一题刚解,又一个难题接踵而来:
区里有个公司分房,主管部门的一位老领导强调自己住房紧张,要在这个公司参加分房。公司领导看他帮助建房“有功”,竟然违反分房规定,同意了这位老上级的以小换大、以旧换新的要求。
群众反映十分强烈,张明远决心抓这个问题。谁知,这位与老张共事多年的干部却自动找上门来了,向他诉说了住房上的一大堆难处。面对这位老同事,他克制住自己的感情,讲明不能分的理由,斩钉截铁地说:“有困难,可向区里要求解决,但不能向基层要房。在对待领导干部的问题上失去了原则,就会失去群众。”老同事被他顶了回去。
那个分房的公司党委领导也上门来“说情”了,老张仍然是这样一句话:“要讲原则,这房不能分!”
围绕这起分房,一些人在张明远面前说情,最后,那位领导同志的老伴也出面了。
第一次,她找到老张:“看在多年的老同事面上,请你帮帮这个忙吧。只要你说句话,担个担子,这事就可以解决了。”张明远耐心开导她,没有丝毫松动的余地。
当房子按照区委处理意见退出后,这位领导的老伴气冲冲地找到张明远说:他这大的年纪退下来了,住个房子为什么还跟他过不去?……
张明远压怒而含笑:“不管什么人,我们都要按党的政策规定办啦!”她无可奈何地走了。
在江汉区这块天地里,老张从当学徒到参加工作以来,已度过了四十多个春秋,熟人,老同事,处处有。在处理这些熟人熟事中,他始终没有忘记一个共产党员的党性。
(摘自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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