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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在管理——常州市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的调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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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2-15
第4版()
专栏:

重在管理
——常州市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的调查
江苏省常州市,是沪宁线中段新崛起的一座工业城市。在这座只有四十万人口的城市,每天竟有七万多人次出出进进,六万多人暂住。然而,这里的社会治安状况却越来越好。
怎样才能促使社会治安状况根本好转?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固然是一项重要措施,但光靠这一着,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常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开始探讨综合治理的新路子。许多事实表明,犯罪分子所以得逞,往往与管理制度不严有关。因此,他们认为综合治理的重点应放在加强机关企业内部的管理上。单位内部治理好了,整个城市的治安问题就可以解决一大半。
从1981年起,常州市开始在锻造厂、港务管理处等单位进行治安承包责任制试点。经过三年的探索,到了1984年,在全市各单位普遍推行治安承包责任制。一是纵向承包,由厂长、车间、班组分级签订合同,实行“三保”,即个人保班组,班组保车间,车间保全厂。二是横向承包,由保卫科与护厂队、治保会、义务消防队签订合同,再由保卫科统一与厂长签订合同。三是要害部位单项承包,由部门负责人同厂长签订治安合同。到去年底,全市四百八十一个企业全部实行了治安承包责任制。与此同时,各单位还采取措施管理“四工”(临时工、外包工、合同工、农民工),出问题也要负一定责任。为保证这些措施得到落实,市委、市政府规定治安保卫承包合同与生产经营承包合同一起考核,职工在厂内厂外做的好事和违法行为一样评比。
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常州市以加强内部管理为重点的综合治理,成效已初步显露出来。市区单位内部的案件持续下降,1984年比1983年下降20.8%。今年又比去年下降,全市四百八十一个单位,四百四十四个单位今年没有发生刑事案件,占92.3%。“四工”作案数和作案人数也比去年同期下降70%和62%。
影剧场、体育场、游乐场等公共场所,向来是出事多的地方。前几年,随着文化体育活动越来越丰富多彩,打架、斗殴、偷盗、流氓案件也在上升。过去,一提加强管理,有些人就去堵。结果出现一管就死,一死又放,一放就乱,一乱又管的恶性循环。
为了把公共场所的治安管好管活,今年3月,常州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等单位联合对舞场、录像点进行调查了解,并与这些场点的同志一起定管理制度,定管理人员。7月,由市“五讲四美三热爱”委员会牵头,组织各部门整顿“三场”等公共场所。在对不法分子进行打击的同时,花大气力帮助这些单位建立综合治理小组,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制。对管理人员少、管理有困难的公共场所,由这些场所出钱,有关单位负责物色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法律常识,组建值勤组,负责维护秩序。有个溜冰场,开办初期接连发生斗殴事件,加强管理措施后,一件类似的事件也未发生。
一个星期六的傍晚,笔者采访了这里的娱乐场所。位于市中心的工人文化宫彩灯齐放,游乐场、体育室、滑冰场挤满了人。其中有青年,也有中年、老年。青少年俱乐部、人民公园的舞场、游艺室也都开放。据介绍,这类活动是经常举办的。因为管得好,人们喜欢来,吸引了许多人的兴趣。这样一来,“压马路”的人少了,聚在一起闹事的人也少了。
坚持综合治理使常州市的社会治安状况有了明显改善:1984年与1983年相比,各类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47.5%。今年1至10月,又比去年同期下降1.4%。近年来,常州经济飞速发展,人均工业产值、财政收入、全员劳动生产率,均居全国同类城市之首。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密不可分的。
曹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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